第381章 傻柱被抓,何大清崩溃(第2页)

 

随着时间的推移,傻柱案件的调查逐渐深入。警方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李副厂长平时的恶行证据以及傻柱遭受长期压迫的相关资料。

 

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舆论依旧对傻柱案件保持着高度关注。妇联的发声让不少人对傻柱表示同情,但也有部分人坚持认为傻柱触犯了法律,必须受到惩罚。

 

终于,到了傻柱案件开庭审理的日子。四合院的众人纷纷前往法院,希望能给傻柱支持。何大清在何雨水的搀扶下,也来到了法院。他的脚步虚浮,神情憔悴,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

 
 

法庭内,气氛严肃而紧张。当法官宣布庭审开始后,检察官首先陈述了案件的经过,强调傻柱开枪致人死亡的事实,认为傻柱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接着,辩护律师为傻柱进行辩护。律师指出,傻柱是在长期遭受李副厂长的刁难、陷害以及白寡妇被唆使的骚扰下,情绪失控才做出了开枪的行为。而且李副厂长的恶劣行径在厂里和四合院都有目共睹,傻柱的行为存在一定的情有可原之处。

 

在庭审过程中,何大清紧紧握着拳头,眼睛死死地盯着被告席上的傻柱,泪水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傻柱看起来消瘦了许多,但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坚毅。

 

当法庭进入质证环节,双方就各种证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四合院的邻居们作为证人,纷纷出庭作证,讲述李副厂长平时的恶行以及傻柱所承受的压力。

 

然而,尽管有诸多对傻柱有利的因素,最终法官还是宣判傻柱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