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蜀女多情(第3页)

回到成都府衙后,刘浪召集众将议事,明确表态:“我军将士远离故土,为汉室征战,如今能在蜀地遇到两情相悦之人,乃是美事。

军纪虽严,却非不近人情——只要双方皆为自愿,且符合礼法,便无需禁止,反而应予以成全。”

随后,他正式颁布令谕,对军中士卒与蜀女通婚一事作出规定:

第一,需经双方自愿,严禁士卒强逼、利诱蜀女,若有违反,以军法论处。

第二,是士卒需向所属将领报备,由军中文书协助核查双方身份,确保蜀女非有夫之妇,士卒亦无家室在乡。

第三,是鼓励双方按蜀地习俗举办婚礼,军中可酌情给予婚假,赏赐少量绸缎、粮食作为贺礼。

第四,若士卒后续随大军班师回朝,愿携妻子同行者,朝廷将负责安排沿途食宿;愿留居蜀地者,可申请退伍,由地方官府协助分配土地、安置家业。

令谕颁布后,汉军上下一片欢腾。士卒们再也无需遮掩与蜀女的情意,纷纷按规定报备,筹备婚礼。

成都城内的一处军营外,很快搭起了数十顶喜棚,十几对新人同时举行婚礼——新郎身着崭新的铠甲,新娘头戴蜀地特色的绣花头饰,在将士与村民的祝福声中拜堂成亲。

刘浪还特意派徐庶作为代表,前往婚礼现场送上贺礼,叮嘱新人婚后当互敬互爱,士卒需继续忠于汉室,妻子需安心持家,共同为益州安定出力。

这些跨地域的婚姻,不仅让汉军士卒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更在无形中促进了关中、凉州与蜀地的文化交融。

士卒们将北方的耕作技艺、生活习俗带到蜀地,蜀女们则把蜀地的纺织、烹饪技巧传授给北方亲属;许多随夫回朝的蜀女,在关中定居后,成为连接两地的纽带,促进了蜀地与中原的物资交流、人员往来。

更为重要的是,汉卒与蜀女结良缘的景象,彻底打消了蜀地百姓对汉军的隔阂与疑虑。

此前,不少百姓担心汉军平定益州后会欺压本地人,如今见自家女儿嫁给汉军士卒,士卒们成为自家女婿、女婿,自然将汉军视为“自家人”。

每当汉军有转运物资、巡查郡县等任务时,百姓们都会主动帮忙,甚至有蜀地青年因羡慕这种婚姻,主动报名参军,希望能像姐夫、女婿们一样,为汉室效力。

刘浪骑在马上,看着蜀中百姓与汉军士卒和睦相处的景象,心中感慨:这还真是歪打正着,想不到只是同意了麾下士卒同意与蜀女成亲,又照着后世举办了一场集体婚礼,就赢得了蜀地百姓的心。

而这份民心,才是汉室在益州长治久安的根本,也是未来复兴大业最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