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第2页)

 后来,同一所小学、初中、高中。 

 金北周知道,路樱最开始就是看上了他的脸,这姑娘是个颜控,打小就能看出来,花痴得要命。 

 她喜欢漂亮的大公鸡、高大的骏马、威风凛凛的藏獒,还有好看的人。 

 他们小学去乡下研学,路樱连人家养的驴都要挑好看的拍照。 

 路樱纠缠他,却未必是喜欢他。 

 金北周比她更明白这点,小姑娘心性没定,今天喜欢他长得好看,明天就能看上别人的英俊。 

 金北周清楚自己的身世,他其实活得相当克制和冷静。 

 对路樱这种浮于表面的喜欢,他曾有几年特别排斥,他不愿当她审美发展过程的牺牲品,不愿成为有可能会在下个阶段被放弃的产物。 

 但路樱好可爱啊,可爱到他心尖尖上了。 

 她会扎着冲天辫给两只打架斗殴的公鸡升堂判官司。 

 会为死掉的小乌龟举办隆重的丧礼,然后砰砰砰给它磕几个响头,外公拉都拉不起来,气的吹胡子瞪眼。 

 骑自行车不会刹车,连人带车一脑门扎进池塘。 

 她活得生龙活虎,像一辆马力十足的摩托车开进了沙漠,一路轧出深深的车痕,扬起漫天尘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