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第2页)

 “老娘当初怎么就瞎了眼,千挑万选,最后却选了你这么一个废物?” 

 “既然你这么喜欢杀猪,为什么不干脆抱着猪去过一辈子呢?” 

 江镜也没有想到,成也杀猪,败也杀猪! 

 柳如烟年轻的时候,是被江镜杀猪的刀法所吸引,然后义无反顾的嫁给了他。 

 时间一晃就是二十年过去了。 

 柳如烟人到中年,却开始嫌弃江镜的职业,连带着开始嫌弃江镜的刀法,甚至嫌弃江镜本人! 

 这个就是爱情? 

 我爱你麻卖麻花的情! 

 科学家都已经研究证实了,爱情的保质期最多只有三个月,一旦过了这个时间段,新鲜感也就过去了,而所谓的“爱情”自然也就会慢慢变淡。 

 现在回头想想,柳如烟居然能留在他身边十八年,貌似、大概、好像挺难为她的! 

 呵呵! 

 这些年,要不是江镜杀猪勤快,赚的也比较多,而且他自己不怎么花钱,钱都被柳如烟拿去花了…… 

 如果不是看在钱的面子上,估计柳如烟早就拍屁股走人了吧? 

 言归正传。 

 江镜加入敢死队,随后又进入秘境,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了不起,而是为了争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