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第2页)
“老娘当初怎么就瞎了眼,千挑万选,最后却选了你这么一个废物?”
“既然你这么喜欢杀猪,为什么不干脆抱着猪去过一辈子呢?”
江镜也没有想到,成也杀猪,败也杀猪!
柳如烟年轻的时候,是被江镜杀猪的刀法所吸引,然后义无反顾的嫁给了他。
时间一晃就是二十年过去了。
柳如烟人到中年,却开始嫌弃江镜的职业,连带着开始嫌弃江镜的刀法,甚至嫌弃江镜本人!
这个就是爱情?
我爱你麻卖麻花的情!
科学家都已经研究证实了,爱情的保质期最多只有三个月,一旦过了这个时间段,新鲜感也就过去了,而所谓的“爱情”自然也就会慢慢变淡。
现在回头想想,柳如烟居然能留在他身边十八年,貌似、大概、好像挺难为她的!
呵呵!
这些年,要不是江镜杀猪勤快,赚的也比较多,而且他自己不怎么花钱,钱都被柳如烟拿去花了……
如果不是看在钱的面子上,估计柳如烟早就拍屁股走人了吧?
言归正传。
江镜加入敢死队,随后又进入秘境,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了不起,而是为了争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