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如草芥,待我重新书写阿拉木汗常安
第4章 掌上明珠(第3页)
我到五六岁以后,按照清朝风俗是要裹脚的,但是我娘心疼我,就一直拖着没裹。那时我亲戚家一个姑娘裹脚没裹好,骨头烂了,人就活活疼死了。我爹娘待我如珠似宝,听来这个消息,就告诉我,哪怕不嫁人也不裹脚。
我家虽然在山村里有老屋,但是在城里也有一间小院子加铺面,偶尔亲戚还会过来,一般家里来女客,我娘就会假装在我脚上裹一裹,说我走不得路,把我关在屋里,客人一走就把裹脚布扔到一边。
我渐渐长大了,也知道那时候乡下没有人会娶大脚女子,爹娘既舍不得我裹脚受苦,更怕我裹脚没命活,爹娘说都哪怕我终生不嫁,也会把我养在家里。
我凭借一双大脚,干什么都利索,跟娘学了识字,和爹学了一身好功夫。爹说女子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不能事事依仗别人。
我娘教我读书识字,和我讲社会上的见闻和道理,也从来不把我当小孩子对待。
家里的铺子做点小生意,因为我是大脚,所以我就装成男孩子,跟着我爹走南闯北见世面。
后来,两个哥哥都成家立业了,分了家,我就守着爹娘过。
我二十五六岁的时候,还是有媒人上门来提亲的,但是对方不是家里有一堆孩子等着我去当后娘,要帮他解决麻烦,就是有难缠的老人要伺候。
就这样的男人,还都看不起我有一双大脚。所以我自己就发誓不嫁,伺候爹娘到老。
爹娘也知道我性子烈,本就不愿意我受苦,直接就把媒人给赶出去了。
这时候,同一条街上有一个小孤儿,父母在一年内都死了,家里也没有什么亲戚,他爹娘还是租的房子住,这个小孩儿才一岁多点,房东打算把小孩送到外国洋牧师的育婴堂。
这个育婴堂收小孩,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大孩子从里面活着走出来过,我爹娘听说这件事心软了,就把这个孩子抱回来给我当了儿子,给他娘办了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