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七七和丈夫90(第2页)
阿斗也笑了。他这才注意到,七七今天没戴那对八百多的耳钉,耳垂上干干净净的,可整个人却亮得出奇。
七七第一次把这句话说出口,是在医院走廊尽头的长椅上。那天夜里十二点零五分,儿子出生刚满三十六小时,保温箱里的蓝光把他照得像一块半透明的小琥珀。她疼得连嘴唇都是白的,却还是用指甲掐着自己的虎口,逼自己清醒着,一字一顿地对阿斗说:“我要把这孩子养成一个德才兼备的人,谁拦我,我跟谁拼命。”
阿斗那时正用袖口擦她额头的汗,听见这话,手一抖,袖口上的泥点蹭到她鬓角。他张了张嘴,最后只憋出一句:“先养好身子。”可七七已经别过脸去,目光穿过玻璃,落在孩子轻轻起伏的小胸脯上——那胸脯薄得能看见底下淡紫色的血管,却一下一下,敲得她整颗心都跟着颤。
从那以后,这句话就成了七七的护身符,也是她的紧箍咒。
月子里,她让阿斗把家里唯一一张写字台搬到炕边,自己半躺着,左手抱着儿子喂奶,右手翻一本卷了边的《诗经》。读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就用指甲在书页上划一道印子,像在给儿子提前刻下标尺。儿子哭,她也哭,眼泪砸在“有匪君子”四个字上,晕开一小片墨花。阿斗半夜起来换尿布,常见她对着书页发呆,眼睛亮得吓人,像要把那些字一个个剜出来,嵌进儿子的骨头里。
三岁那年,儿子看邻居家孩子吃糖葫芦,馋得直咽口水。七七把兜里仅有的五块钱攥得发烫,最后还是拐进新华书店,买了本注音版《三字经》。回家她把书摊在炕上,糖葫芦的竹签子就压在“人之初”那一页,红彤彤的糖壳映得纸上的字像渗了血。儿子伸手够,够不着,急得直蹦。七七蹲下来,握住他肉乎乎的小手腕,声音轻得像在哄一只麻雀:“先背会‘子不学,非所宜’,妈明天给你买两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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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斗在门外劈柴,斧子劈歪了,嵌进木墩里拔不出来。他蹲在地上,忽然想起七七生孩子那天说的话,后知后觉地品出一点苦味——原来她拼命的对象,从来不止别人,也包括她自己。
上小学后,七七开始在厨房门框上刻身高线,每长高一厘米,就在旁边写一句当日背会的古诗。一开始是“白日依山尽”,后来是“苟利国家生死以”,再后来,阿斗得踮脚才能看清最顶上的“为天地立心”。那些字起初是铅笔写的,被油烟熏得发黑,七七就用小刀重新刻,木屑簌簌地掉,像下了一场细雪。
儿子十二岁那年,阿斗在工地摔了腿,家里一下子断了收入。七七白天去服装厂踩缝纫机,晚上回来给邻居孩子补课,补完课还要检查儿子的作业。有一回,她发着低烧,改到儿子作文里一句“妈妈的手像枯树皮”,忽然就笑了,笑得眼泪滴在作文纸上,把“枯”字洇成一团墨疙瘩。儿子站在旁边,手足无措地递毛巾,七七接过来,顺势把他搂进怀里。她瘦得肋骨都凸出来了,可那个怀抱还是暖的,带着缝纫机机油和雪花膏混在一起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