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男人征服女人的捷径


“阿榆,过去是我年少轻狂,再加上你我当初的婚事是父母之命,让我觉得不受尊重,一时激愤才对你说了那么多过分的话。”

 

洛信成软了姿态,眉眼深情,“如今看你陷入困境,我也很心疼,只想弥补一二。”

 

他打开食盒,亲自摆好糕点,“你只管吃东西,我来代笔抄写,绝不会让人看出异样。”

 

“不必了。”叶零榆确实饿了,但不想吃他送来的东西。

 

黄鼠狼给鸡拜年,他不安好心!

 

她正要收起抄写册,在洛信成看来却是急于遮丑,心里更不屑,面上更温柔:“阿榆,你的字原也是我教过的,不管写成什么样,我都不会笑话你。在我面前,你不必遮掩……”

 

他铺开一张新的宣纸,执笔落字,信誓旦旦道:“若你不愿找人代笔,那我借此良机,再教你练练字如何?”

 

叶零榆的字写得很难看,是她的痛点。无才无能,也是她自卑之处。

 

而他的字承自当朝书法大家,又颇具三分书圣王羲之的风采,向来为人推崇,在人才济济的翰林院也是出类拔萃的存在。

 

借着教她写字的时机,方便他一展才学——慕强是人类的天性。而男人征服女人的捷径,就是让她心生崇拜。

 

叶零榆本来不想浪费时间,看他厚着脸皮贴上来献宝,干脆冷眼看笑话……这狗东西的豺狼心思,都快从眼珠子里掉下来了,她还能看不见?

 

前世,确实不少人仰慕洛信成的才华,姑娘们更是将他的书法作品奉若珍宝,可惜此人其心不正,走上仕途后便乱了心志,书法造诣停滞不前。

 

正所谓,字如其人。

 

一个人的风骨品性如何,从他的字里可见一斑。

 

后来,书法大家们更是锐评他的字:徒有其表,不得其魂。

 

叶零榆看着他笔下的字,确实如此:一味地追求字形漂亮流畅,却失去了该有的灵魂。

 

见她看着自己的字出神,洛信成心下得意,“阿榆,我的字比起当初,可有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