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夏君夷民(第2页)
>**《关于优化公民跨国婚姻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一条(原则):**尊重历史传统与民族复兴现实需求,在坚持一夫一妻基本国策前提下,对公民于境外依法缔结之婚姻关系,予以事实认可。
>**第二条(效力):**该境外婚姻关系仅在其缔结国(或地区)法律管辖范围内具备法律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原有婚姻家庭关系及其权利、义务不受影响。
>**第三条(登记):**公民于境外缔结多重婚姻关系,需主动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跨国婚姻关系备案登记”,并提交完备法律文件。登记仅为信息备案,不影响境内婚姻状况。
>**第四条(子女):**依据“夏君夷民”精神及优生优育国策,凡经备案登记之境外婚姻所生子女,无论出生地,自动获得大夏共和国国籍,享有同等国民权利,履行国民义务。
>**第五条(配偶同意):**公民已在境内缔结婚姻关系者,若欲在境外再行缔结婚姻,须取得境内配偶明确、书面之同意。
纲要下方,一行古朴而遒劲的隶书大字缓缓浮现:“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协和万邦,泽被苍生。”
“哗——!”
短暂的死寂后,发布会现场爆发出压抑不住的声浪。外媒记者们几乎要将录音笔怼到发言台上,闪光灯连成一片刺目的白。提问声如同沸腾的潮水,瞬间将现场淹没:
“部长先生!这是否意味着大夏变相承认一夫多妻?”
“郑部长!‘夏君夷民’是否代表大夏将重启文化输出甚至文化同化?”
“子女自动入籍!这是否会引发全球性的生育移民潮?”
“对陈胜上校的跨国联姻,这是否是量身定做的政策绿灯?”
郑怀远神色不变,双手微微下压,一股无形的气场暂时压制了现场的喧嚣。
“各位,”他的声音依旧平稳:“文化,如同流水,其势浩荡,非人力所能强堵。‘夏君夷民’的精髓,在于‘化’而非‘制’,在于以文明之‘德’行感召之‘实’。此政策,是为顺应全球血脉加速融合之时代洪流,为千千万万心向大夏文明、愿以婚姻为纽带融入我族的海外同胞及后代,提供一条清晰、合法、有尊严的归化路径,是我大夏文明自信与开放包容的体现。至于具体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