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露丝

不婚族的主唱,他的外国名叫玫瑰roses,写成露丝吧。


 露丝身材魁梧,梳着一头脏辫儿,经常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跟外国人无障碍沟通,还处了个俄罗斯女友,所以俄语他也会。过年还去拜会他老丈人家,总之这个人十分的国际范儿。


 露丝来过紫嫣店里。唱过那首最经典的乡村民谣《country road》,他浑厚的嗓音,将这首歌曲演绎的十分经典到位。


 露丝不但歌唱的好,吉他,贝斯,鼓,他都会,是一个全能型的艺人。有一次,他把箱鼓,还拿到紫嫣店里玩儿,是坐着拍的鼓,好贵的一种乐器。


 这引起紫嫣极大的好奇心,她也坐上去拍,确实很好玩,就是有点累腰。


 露丝还教紫嫣打非洲鼓,非洲鼓在紫嫣手里,就是瞎敲乱敲。


 露丝为人总是热情洋溢,他又高又胖,还有纹身,总之,他符合了紫嫣对一个玩民谣的,搞艺术的男人的所有设想。


 有一次,露丝发了一个朋友圈,一支五根弦的琴,紫嫣还问他:“怎么是五根弦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