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引火烧身(第3页)

 过了不久,父女俩便离开了胡定归乡,从此断了音讯。

 直到乌头会成立,胡大志突然把她领回了家,先是照顾女儿的生活起居,又逐步接手会中本来由外姓掌管的事务,处理的有模有样,如今在同益古镇,只要红姐打声招呼,各方势力都愿意捧个场。

 这些所谓的“披甲人”肯定是她调来的,胡小铃净往自己脸上贴金。

 “他们都叫你姑爷”。

 张阿婆眯着眼:“有真名吗?”。

 “你瞧我,真是糊涂”。

 王都美在旁边听见,很过意不去:“光顾着高兴了,连恩人尊姓大名都忘了问”。

 “不敢当,不敢当”。

 我自报家门:水小川,目前仍是水家女婿,蒙元祖不弃,暂时在乌头会兼着姑爷一职。

 “刚老实一会儿,又胡说是不是?”。

 胡小铃举起小拳头要揍我,我往后一撤,警告她注意身份,乌头会的大小姐,不能象小女人一样打情骂俏,还当着手下的面,以后队伍怎么带?。

 她不解气,顺手在胳膊上一拧,我疼的大叫,倒把她吓了一跳。

 “怎么弄的呀?”。

 她撸起袖子,红红的一片,血水掺杂着白沫,几天前的咬伤,已经再次溃烂。

 胡小铃也顾不上矜持了,转身去找红姨要真元珠。

 “这就叫祸从口出,哪有兼职当姑爷的?”。

 张阿婆一边看热闹,一边摇头:“你还是没用我的镇风贴,对不对?要不然早好了,唉,我明白你想干什么,奉劝一句,别引火烧身”。

 小主,

 她说的是小鹿洁。

 “本来是好了的,又让背刀猴吐了一口”。

 “背刀?”。

 她显得很惊讶:“你居然知道这个叫法?听谁说的?”。

 “……一个朋友”。

 “还是不能告诉我,是吧?”

 张阿婆也不生气:“你朋友可真不少,算了,算了,我懒得打听,都是些脏心烂肺的事,你想自讨苦吃,我也没办法,反正你媳妇有的是真元珠,管够”。

 两个小时前刚吃过,为什么没有愈合的迹象?。

 “胳膊烂了不会死,先保命,其次才是治病,这个道理你不懂?”。

 哦,我恍然大悟,被海茉莉在水里遛了两圈,真元珠的药效已所剩无几,就算还有,也要用来维持体温,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万物虽有别,但道理是相通的,比方西红柿炒鸡蛋,你把顺序颠倒过来,便成了一锅鸡蛋汤。

 胡小铃很快拿来满满一小盒,我用手指捏了一粒,假装往嘴里扔,其实根本没吃,趁别人不注意,悄悄塞进了裤兜。

 烂就烂吧,小鹿洁找不到我,会哭鼻子的。

 身后传来一二三的号子声,大家齐上手,拽着大白狐的尾巴,从石堆下拉了出来,为了确保毫无遗漏,又将剩下的石头搬开,仍没发现四百六他们的尸体。

 看来是跑了。

 地上只有一张白熊皮、一个摔坏的手机,和三只被砸扁的死猴子。

 血淋淋的死猴子。

 张阿婆让小冰末拎一只过来,也不嫌腥骚,宝贝似的研究半天,还问胡小铃认不认识?。

 胡小铃差点没吐了,直摇头。

 “那俩姓吴的呢?”。

 “走了”。

 胡小铃捏着鼻子,扭头看我:“他们说在同益古镇等你”。

 我一愣:“等我干吗?”。

 “算帐”。

 僧袍的帐。

 还劝我老实点,别出幺蛾子,就我这体格,是甩不掉智语鸟的。

 张阿婆冷笑:“回头告诉他们,别见天拿智语鸟吓唬人,智语鸟飞的再快,碰上这猴子,也是白给”。

 原来一猴一鸟是天敌。

 我不相信背刀猴比智语鸟更快,否则,朱冰末不可能抓住它。

 既然速度不占优势,肯定有一种更有效的方法,而枭首的天性就是在这种捕食过程中养成的。

 智语鸟的嗉囊里有银面蛾的卵,开吃之前必须做个小手术,从这一点来看,它比吴家人聪明多了。

 怪不得智语鸟不敢往雪山上飞。

 有人扛着大刀要砍我的头,我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