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团圆饭(第2页)
他厂里不少员工家里都有孩子下乡,回来后都晒的黑黄黑黄的,哪有自家闺女好看?
他倒是托关系查过,说是江擒一直护着他闺女,那边干活几乎全包了,后面又有能耐考上了小学老师。
这一点,闺女随他,聪明。
“可不是?这些蜜饯果子泡水喝也可以,杨梅酒已经一个多月了,现在喝刚好。”洛海棠说道。
洛镇桦见状有些欣慰。
虽然只是捣鼓零食,但至少闺女努力了啊。
以前她整天往人家大院里面跑,也没个正经事干,在文化局里面也是闲职,跳跳舞唱唱歌。
但做点心,会一点手艺就不一样了。
本来以为下乡当知青就是胡闹,没想到倒带回来一身本领和一个大女婿。
瞧瞧他媳妇看着大女婿的眼神,眼睛都直了。
洛镇桦后知后觉:?
余雪薇稀罕极了,她对厨艺好又长的好看的男人没有抵抗力。
洛震霆和她媳妇梅毡月赶过来的时候,桌上的菜已经摆好,大家都坐在沙发上闲聊。
梅毡月是个做事干练的女人,但是一直嫌弃家里的小姑子偷懒不干活,本来住在他们家挤在一起就烦,没孩子还好,她都快生了,还赖在家里。
洛海棠下乡当知青,她是全家最开心的。
此时见到小姑子乖巧的坐在沙发上,还挽着一个高壮男人的胳膊,她就觉得不太对劲。
果然公公要让他们两个这几天都住她家。
她刚想说话,洛家老二洛盛辛和大姐洛明月也回来了。
洛盛辛虽然是内科医生,平时在外看起来很稳重成熟,其实十分幼稚,只比洛海棠大三岁。
他一看见女孩就想过来搭话,但看见了她身边的江擒,又把话咽进肚子,故作高冷。
洛明月在国营饭店上班,今天中午还是请假回来的,她平时太忙,很少回来。
“小妹在乡下,皮肤倒是越来越好了。”洛明月随口说了句,她在饭店里上班,经常接触油烟,现在肤色蜡黄还出油。
洛盛辛和洛明月都没有结婚,他们有主见,只找自己有感觉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