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7章 问责
正如陈明浩向孙维平汇报的那样,在当月的二十八日,省城到龙山市的高速公路如期开工了。
作为负责建设的省交通厅高速公路建设部门,在省城的起点象征性的举行了一个开工仪式,开工仪式并没有邀请省委和交通厅的主要领导参加,是由省交通厅的分管高速公路建设的副厅长姚建恩主持的,龙山市相应的派出了分管建设的副市长王向成和市交通局局长徐振业为代表参加了开工仪式。
随着开工仪式的举行,标志着省城到龙山市的高速公路建设进入了施工阶段。
随着刘胜的开口,郎永宁和谢志华等人被立案调查,龙山市环境污染案的调查很快就接近了尾声,虽然还没有结案,但在省纪委的推动下,对龙山市未涉案,但却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了层层的问责。
在县级层面,由市纪委根据案件的调查情况,向市委提出问责建议。
在市级层面,则由省纪委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向省委提出对市级层面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问责。
这天上午,在省委书记孙维平的办公室里,正在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会议的主题除了讨论向即将召开的常委会提交的有关重点工作计划外,就是讨论省纪委书记郑志军提出来的龙山市环境污染案相关责任人的问责问题。
参加此次会议的,除了省长范振华、省委副书记卢涛之外,还有组织部长盛荣、纪委书记郑志军,以及秘书长林卫华。
“刚才我们讨论的后几个月重点工作计划,形成了共识,下面,我们讨论一下,省纪委提出的龙山市环境污染案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题,下面请志军同志向大家汇报一下省纪委的相关意见。”
在讨论完第一个议题之后,孙维平抛出了第二个议题,同时看向郑志军。
郑志军听见孙维平的话,便把省纪委常委会向省委提出的关于对龙山市环境污染案未涉案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的建议说了出来。
“龙山市的环境污染案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已经接近了尾声,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除了那些为了私利,为破坏环境的企业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省环保厅、龙山市以及龙山市下面各县区的负责人在环境污染的问题上都存在着不作为的行为,除了个别的干部通过匿名或者组织群众写上访信的方式向省市两级部门进行过举报之外,其他的干部根本没有任何的作为,我们省纪委常委会经过讨论,一致向省委建议对那些不作为的干部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