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幸运,人殉之恶(第2页)
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史籍开始记载了,比如秦武公死时,“初以人殉死,从者六十人”,秦穆公死后“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这些记载都出自《史记·秦本纪》。
秦国是在秦献公时期下令禁止人殉的,当然陪葬人的角色不止有妃子,妻妾,奴隶,还有大臣,例如:
秦穆公死的时候除了有170多人陪葬外,还有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针虎,是当时秦国的三位贤臣,为秦帝国立下过汗马功劳。
活人殉葬历朝历代都有,秦国秦献公的时候就废除了人殉制度,但习俗一旦形成哪有那么容易改变;
秦始皇死后秦二世就下令老皇帝的后宫妃子中没有子嗣的都给活埋了,当然还得包括奴隶,工匠等,《汉书》中记载秦始皇陵杀殉了数万人。
汉朝之后,活人殉葬制度开始被废除,经常有皇帝死前留下遗诏,让无子的妃嫔宫女出宫获得自由。
当然也不能算是完全废除,只能算得上是人殉制度式微。
式微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一次殉葬的人数减少,二是殉葬强制力的降低,三是殉葬发生的概率降低。
当然,汉以后殉葬还是存在。汉代刘彭祖将死之时“令能为乐奴婢从死”。三国时东吴名将陈武战死合肥之战,孙权“命其爱妾殉葬。”。
虽然偶有帝王以活人殉葬,但是毕竟是少数。
而且就像唐朝皇帝,都是让大臣嫔妃死后陪葬皇陵旁边,这样比较人道。
但是到了与北宋对立的辽国时期,由于北方有很多少数民族政权,人殉竟然死灰复燃,甚至形成了制度,算是开了倒车,
元朝时期,殉葬制度又达到了一个高峰,成吉思汗死的时候殉葬的人特别多。
并且元朝还鼓励民间殉葬,正是元朝的发展使得明朝也有了殉葬制度,殉葬制度彻底复活。
明朝基本上继承了元朝的殉葬制度,据《明会典》称,“太祖四十妃嫔,惟二妃葬陵之东西,余俱从葬”也就是说朱元璋死后,陪葬及殉葬的嫔妃为四十个,除了两个死在太祖之前,最后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东西两侧外,其余三十八人都是殉葬而死。
明成祖死的时候,人数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大明会典》的16人,一种是朝鲜的《李朝实录》的三十余人。明仁宗是个比较仁慈的皇帝,一样去世的时候殉葬了五位嫔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