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四章 逾制,跟家人一起吃的饭(第2页)

 诸侯、大夫和士等人只能用两坡式屋顶,柱子涂黑、青、黄这三种颜色。

 甚至于,在制度中,人们还对椽子的加工规模和精细程度作出了不同的等级要求,

 相沿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国家内部自然也有一套的严格等级制度,拥有无上权威的皇权是必须借助礼仪符号来展示的,礼仪符号包含服装、舞乐、宫殿等等。

 车马、服饰、宫室、器具、葬仪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既有规定就会时常出现对规定的违反,即逾制问题。

 而在种种的逾制现象中,最为突出的莫过于建筑宅舍的逾制,从以前到现在都是不能禁绝的,

 “逾制”的问题早在上古周代就已经出现,尤其西周末年和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各大诸侯们纷纷僭越礼法,藐视中央。例如:

 其西人京师之子,则有粲粲然鲜盛之衣服,言王意纵西人,使令骄溢,不赋之也。

 王既政偏如是,又上下无制,致舟楫之人之子,以熊罴之皮是为衣裘,言贱人逾制而奢富也。其私家之人之子,则百僚之官于是登用之,小人得志骄贵也。此周道之衰,已所以偏苦。

 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动荡,礼崩乐坏,礼制丧失,各个诸侯国在礼仪制度以及建筑等级上僭越逾制现象时有出现:

 献六羽,僭礼于宗庙也。丹楹刻桷,奢也。世室屋坏,怠也……筑三囿三台楚宫,劳民以事游畋也,驭民之失也。新作南门,变常也。新作雉门,及两观久不修,又逾制也。

 《左传?庄公二十四年》上说:“春,刻其桷,皆非礼也。”

 这是建筑方面的礼俗规定。刻其桷,杨伯峻先生注曰:“刻桓公之桷也。刻,雕刻;桷,椽之方形者。”

 他又据《谷梁传》引:古礼,天子宫庙之桷,斫之砻之,又加以细磨;诸侯宫庙之桷,斫之砻之,不加细磨;大夫之桷,只斫不砻;士人之桷,砍断树根而已。自天子以至大夫士,皆不雕刻桷,亦不红漆柱,则此丹楹、刻桷皆非制,故《传》云“皆非礼也”。

 两汉时期尤其末期,君臣长幼尊卑礼制秩序曾出现危机,逾制现象时有发生,僭越的核心问题就是宅第逾制,汉武帝时晁错特别指出:“古者,亲近而疏远,贵所同而贱非类。不赏无功,不养无用。今蛮、貊无功,县官居肆,广屋大第,坐禀衣食。”

 西汉梁孝王武,鲁恭王馀均好治宫室苑囿,尤以鲁恭王建造的灵光殿逾制最为严重。

 西汉成帝时,外戚王氏五侯“大治第室,起土山,渐台,洞门,高廊阁道,连属弥望”。

 汉成帝永始四年曾下诏书,对礼制规范与等级制度重新加以明确:

 圣王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章有德,虽有其财,而无其尊,不得逾制……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

 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蓄奴婢,被服绮罗,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青、绿民所常服,且勿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