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5章 田向南的新想法(第2页)

 

这一点算是以后的硬性规定。

 

打个比方,田向南想给自家盖个新房,本来打算从江边拿块地,搞个项目,顺道给自己留那么一块住宅地。

 

可今天这个会议一开,这个硬性规定一下来,那以后他想这么干的话,首先就得在周围的基建上做些贡献。

 

什么样的贡献呢?

 

比如把路修好,把周围的基础建设搞一搞,要是有学校啥的,帮忙修缮一下,或者盖座教学楼之类的。

 

这都能算做贡献.......

 

这是硬性规定,而且巧妙就巧妙在,他只是个规定,却没有具体规定,你该怎么做,该做多少。

 

你得自己体会.......

 

田向南这会儿就在体会呢。

 

他甚至都在想着,回头看中央大街的商场开建的时候,要不要顺道把中央大街的大路给修了?

 

可他那个商场就在中央大街那一点点的地方,而且总投资估计都不够修一条好路的钱。

 

那这个贡献,做的是不是有点大?

 

说实话,田向南这会儿真挺佩服能想出这么个政策的领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位丁凯,丁书记想的?

 

这真有种后世政府选中投标开发商的那种套路了。

 

要不要来我这里建房子?你建房子的话,我到时候就把学校规划到这里来.......

 

就这一句话,开发商就得屁颠颠的拿着钱到碗里去。

 

然后普通屁民就得屁颠颠拿着钱去买学区房。


 

咳咳,扯远了.......

 

田向南这会儿都在考虑要不要等会后去找那位丁书记,或者是找城建方面的领导,去申请一下江边的那块地了。

 

有规定好呀。

 

正好趁着这个规定刚下发,大伙都还在琢磨的阶段,自己先下手夹一块肥肉再说。

 

等他拿了这块地,到时候把江边的设施修整一下,给江边弄个护栏,修一条沿江风景带,弄几条小路,顺便在旁边建个江边公园。

 

回头等他在那块地上盖上房子,这房价不得噌噌的涨。

 

至于前面考虑的,现在的人买不起或者不敢买之类的问题。

 

哎呀,先把地拿到手再说,最好是把年限弄再长一点,实在不行,等十几二十年后,房地产起势了,也可以拆了重新盖呀。

 

眼下这种局面就是这样,有了硬性规定,不一定是坏事。

 

最起码你按照规定来,总比啥情况都不知道,然后申请拿地的时候,上面再给你提别的要求要好的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