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中兴休息的云
第1225章 条鞭法现商议忙(第2页)
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
干犯军法兮,身不自由。
号令明兮,赏罚信。
赴水火兮,敢迟留!
上报天子兮,下救黔首。
杀尽贼奴兮,觅个封侯。
原本是杀尽倭奴,朱载坖命令改成贼奴,命令三军学习,同时规定了大明官军的军旗,以红色为底色,上绘日月,象征大明,下有猛虎和腾蛟,象征大明水陆二师,作为大明官军的军旗。
交代完这些事情之后,朱载坖开始处理起政务来了,首先就是社学的事情,礼部尚书赵贞吉上奏,请求朱载坖拨银用于资助大明社学,社学原本是在县乡设置社学,这也是太祖的圣训,朱元璋曾经下达过上谕:宜令有司其更置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导民善俗,称朕意焉。
历代大明皇帝对于社学都是极为重视的,英宗就曾经下旨:令各处提学官及司、府、州、县官,严督社学,不许废弛,其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
但是社学在大明的开展并不顺利,原因很简单,主要是缺乏经费,从孝宗以来,朝廷开支浩繁,军务、营造等事项开支巨大,频繁向地方加派,对于朝廷来说,维持开支尚且不易,兴办学校这样的不急之务自然是要放在一边。
地方州县也是困顿不堪,守令亦未曾以教养为己任,徒具文案以备查验而已。等到按察使来查考,也是依然故我,只依公文照刷而已,也不曾实地派人巡视点视,兴废之实,上下视为虚文,据赵贞吉的奏报,现在北直隶的社学,当镇城郭, 或但置门牌,远村僻处,则又具其名耳,地方官员并未能恪守职责,而负责督导的按察使亦未能彻底查核,导致朝廷的正常根本得不到有效的施行。
在东南等相对富庶的地方还好,这里的百姓富庶,各种私学甚多,这也是东南为什么在科举上远远比北方强的原因,而北方的社学已经荒废,长此以往,北方的举子就会越加的不如南方,这并非朝廷之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