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中兴休息的云

第1281章 豁贱为良奉纶音(二)(第3页)

 现在现在的大明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甚至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而且他们也能狡辩,这些奴婢并非奴仆,而是自己的家人或者义子义女,这些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手段罢了,在朱载坖看来,就是一个问题,他们将朝廷的百姓变成了自己的奴仆,这些人本该向朝廷缴纳赋税,为朝廷创造财富的,结果沦为了他们的牛马。

 朱载坖随即详细查阅了大明律和历代先帝的诏书,发现大明对于蓄奴其实一向是严厉禁止的,按照大明的法令规定,只有品官和勋臣贵戚家中可以豢养奴仆,而且是有严格的人数限制的,四品以上十六人,五六品十二人,七品以下递减二人,庶民之家当自服勤劳力作,故不准存养奴婢,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

 历代朝廷对于蓄奴也一直是严厉打击的,朝廷是不承认义男义女的奴婢身份,在法律上将义男义女看作是主人家的子孙卑幼。朝廷利用了纲常伦理关系,以义男女比于主人亲生子孙,力求把义男义女与奴婢划开界限。但是从弘治、正德以来,朝廷在控制蓄奴这方面逐渐乏力,蓄奴之风盛行。

 朱载坖断然不能再放任这种情况发生了,当即下达上谕: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父母之所生,自天子至于庶人同类也,何忍相为凌侮如禽兽哉?彼辈以人主自视,视朕于何物?圣人言:始作俑者,其无后乎?部院即拟章程,豁贱为良,以副朕一视同仁之意。

 朱载坖要求豁贱为良的上谕下达之后,就官员们中引起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