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1章 厉兵秣马待时机(二)(第2页)
各个卫所不仅要向朝廷缴纳籽粒,更要向朝廷缴纳各种军器,景泰二年例规定一卫军器年产量为7760件,正德九年例则规定其为4366件,但是地方卫所制造的军器质量实在是堪忧,而且现在数量也无法保证了,主要的原因还是卫所的士卒大量逃亡。
还是以广东都司为例,广东都司下属的海南卫是其兵力最为雄厚的一卫,辖内外十一所,共额设旗军一万五千九百二十七名,但是经过卫尉寺和五军都督府清点,这个军额一万多人的大卫,实际有多少人呢?今存旗军二千八百八十二人,还不要这些旗军多是老弱病残,根本无力承担为朝廷制造军器的职责。马芳等人也认为这些卫所制造的军器质量低劣,根本不堪使用,同时大明的冷热兵器数量太多,过于繁杂,不利于大规模的制造,朱载坖认为,要免去卫所制造军器的只能,将卫所的这些军匠举家迁到京师来,将文思院、军器局、兵仗局等合起来,成立军器监,专门负责军器的研发和生产。
日后大明官军所用的军器等物,都是直接从朝廷调拨,这样的话,不仅加强朝廷对于官军的控制,还能够保证官军的军器质量。
对于朱载坖的这个想法,武将们当然是支持的,他们早就苦于大明粗制滥造的军器了,尤其是火器,质量良莠不齐,严重影响官军的战斗力。
但是内阁辅臣显然要考虑的更多一些,最简单的问题就是经费从何处而来,之前朝廷让各卫所制造军器,实际上就是变相向这些卫所征收实物税,现在朱载坖提出要设立军器监,由朝廷统一生产军器,固然可以保证质量,但是钱从哪里来,不管是军器的工料还是工匠的工食银,大明九边六十万官军,两京和地方三十万官军,还有水师的军器,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朱载坖认为,要征收矿税,实行抽分之法,保障朝廷制造军器的所需,由于朝廷废除官营铁冶、令民自采炼的开放政策,现在民间的铁业非常之兴盛,尤其是广东佛山的铁业,质量上乘,行销全国,但是当年太祖的政策是每三十分取其二,显然是过于低了,朱载坖要求重新拟定矿税抽分的条例,增加朝廷的矿税收入,用于军器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