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第一次北伐赏罚疏》(第3页)

又此役中,一橛柴贻误战机,理应加罚四千字,则为18.3万字

又此役中,一橛柴自大贪功,理应加罚四千字,则为18.7万字

又此役中,一橛柴贪污军费,理应加罚四千字,则为19.1万字(此章为免费章)

故,赏罚相加,总计罚总督一橛柴,十月更新:

——19.1万字。

如此与原定加赏二十万字,虽未及,也相去不远,可稍慰三千勇士之心。

【奏疏·附列签名】

兵部职方清吏司主事李虞夔(后抗清而死)

兵部左侍郎霍维华(暂管兵部事)

太子太师、中极殿大学士黄立极

【皇帝最终批复】

览卿奏谢,朕知道了,兵部知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