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震慑狼群反骨仔,发现东北豹!(第2页)
狼王双膝一软,匍匐于地,头都不敢抬起来。
群狼也是跟着全数匍匐,仿佛一支战无不胜的强大军团参拜威严君王。
那几只眼里还有杀意的狼,此刻也完全丧失胆气。
好死不如赖活,狼总得向前看,这些狼还是怕死的。¢墈^书+屋- /最+欣¨章~踕?庚^薪′快·
慑服群狼,陈飞平缓缓开口了,声音低沉,语气却带着不可忤逆之意:“找到豹子了?”
狼王似能听懂他的话,鸡啄米般地大点其头,好像在邀功似的。
“很好,现在带我过去吧!”
“嗷呜!”
狼王带着狼群,向深山里奔去,其他狼尾随在后,浩浩荡荡。
陈飞平尾随其后。
月夜之下,狼群在前方疾驰,仿佛一群黑色幽灵。
而它们的身后,竟然跟着一个人类。
这个画面无比诡异,如果谁看到的话,定会瞠目结舌,难以置信。
群狼十分敏捷,然而陈飞平的脚步也是出奇的快,在山上奔跑如履平地,且耐力极其悠长,竟然没有掉队,不仅不缓跟着,始终保持两丈之距,并时刻观察着周围环境,总是靠近有树木的地方。
冷知识,两脚兽的耐力在地球所有生物中几乎是最强的。
人类拥有发达的汗腺系统,全身500万~100万个汗腺,能够通过排汗有效散热,防止体温过高,而大多数哺乳动物只能通过喘气散热,这也是为什么它们累的时候会吐舌头的原因,这也导致很多野兽爆发力厉害,但是不够持久。
此外,人类的心脏功能超强,奔跑时心房泵血量可达平时五倍以上,高效为全身肌肉和器官提供氧气及营养物质,支持长时间的耐力运动,这点也是很多野生动物所不具备的。
人类进化史中,耐力狩猎就是非常重要的策略,早期的时候,人类就是硬生生把猎物跑死的,有些猎物开始跑得很,然而很快就体温过高,供氧不足,被人类追上就只剩死路一条。
陈飞平非但是两脚兽,还不是一般的两脚兽,他的耐力更为出色。
一连跑过几座大山,狼群脚步慢了不少,然而他居然丝毫不感疲惫。
路上没有碰到任何猛兽。
狼群就是山林里最可怕的存在。
一只狼或许不算太强,然而它们团结起来的时候就近乎无敌,连棕熊也得望风而逃,大爪子得避其三分。
它们唯一的天敌就是两脚兽。
连猞猁都算不上,前世网上很多人把猞猁吹得厉害,专门杀狼什么的。
其实猞猁没那么猛,只能杀狼崽或落单的孤狼,狼群那是万万不敢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