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 章 小棉袄到破棉袄只差一道心声(第3页)

 [第一条,若女子嫁人后,遭到丈夫殴打,轻者可报官,重者可首接组团找人反杀丈夫!!!提供证据后,女子无罪!!!这么残暴!!!] 

 撰写人林秀紧张起来:“小公主不喜欢这样吗,” 

 [够残暴,我喜欢。爽,都要家暴死人了,不弄死,留着出去,祸害社会吗?] 

 林秀:“yes,我就知道小公主喜欢,” 

 [第二条,女子与丈夫和离后,婚嫁自由,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议论女子,违者杖责三十。 

 这条一看就是太傅定的。] 

 太傅有点不好意思低头:“这么明显吗?” 

 众人:“废话,这条就差点把你女儿的名字写上了。” 

 [第三条,女子应与男子享有共同休夫权利,或男子无休妻权利。 

 嗯,这是什么意思?怎么有两个。] 

 皇帝适时的问出陆云云的问题, 

 林秀拱手道:“陛下,此条是臣写下,陛下可从其中选取一条,” 

 皇帝低下头,“云云想选哪个?” 

 陆云云指指第一个,“一。” 

 “好。” 

 皇帝提笔划掉第二个。 

 [第西条,男子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囚禁虐待妻子。一经发现,处极刑。这个和第一条有点像。就是仁慈了点, 

 这个一看。又是太傅吧。] 

 太傅震惊:“!!!这么明显吗?” 

 众人指指点点。 

 [第五条,婚内需善待妻子及其所生孩子,这么含蓄,又没有处罚和没有一样,是丞相吧。] 

 丞相汗流浃背了,‘怎么还带猜是谁写的呢。也就是想浅浅给自己留点后路。’ 

 [第六条,.......] 

 陆云云一边看,一边表达自己的看法, 

 下面的人,奋笔疾书,笔都快搓出火星子了, 

 陆云云:[这写的挺不错的,除了前面几个带着非常明显的个人痕迹,] 

 天机书:[那可不,前面几条是太傅他们搞的,后面的是林秀和大理寺卿搞的。当然不一样了。] 

 [不过,第一条居然是林秀姐姐写的。] 

 [这个要和她的经历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