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贬为庶民(第2页)
“那一刻,臣心中所想,唯有一句!”
“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义死节,正在今日!”
“臣,沈瑜,一介寒生,蒙国恩得中解元!不敢称士,亦不敢言节!然,见此人间惨剧,若仍袖手旁观,则臣读圣贤书何为?臣这一身功名,又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
“杀李玮,非为私仇!乃为枉死者鸣冤!为这被权贵践踏的公道二字,讨一个说法!纵身死魂消,九泉之下,面对崔家老小、董家阿母,臣亦可问心无愧,告之曰:贼子己诛!”
“至于前程...”沈瑜目光扫过殿中衮衮诸公,
“在朗朗乾坤之下,在无数冤魂之前,又算得了什么?!”
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义死节,正在今日!
这十六个字,超越了个人恩怨,将沈瑜的行为提升到了士人气节、家国大义的高度。*兰!兰¢闻-穴- /首+发?
狠狠拷问着在场每一个人!
尤其在这皇祐五年,承平日久,士风渐靡之时,这振聋发聩之言,让韩琦、狄青等人胸中气血翻涌,让文彦博、贾昌朝等人脸色煞白,无言以对!
仁宗缓缓闭上眼,心中想了许久。
沈瑜,相貌英俊,才学惊人,更有酒精这种奇思妙想。
于国,于民,皆有大利,自己…真的要杀了他吗…
沉思良久,待再睁眼之时,仁宗内心己有了决断。
“沈瑜!”
“你杀人之罪,证据确凿,供认不讳!国法昭昭,不容轻纵!”
“然,念你献酒精活军之功卓著,念你激于义愤,事出有因,念舒州李玮...确有劣迹...更念天下汹汹之舆情...”
“朕,法外施仁!”
“着即:”
“褫夺沈瑜解元功名,永不叙用!”
“解除其与福康公主赵徽柔之婚约!”
“杖刑一百!以儆效尤!”
“刑毕,贬为庶民,逐出汴京,永不回返!”
“钦此!”
褫夺功名,断绝仕途!
解除婚约,斩断情缘!
而鞭刑一百...对于一个文弱书生而言,几乎等同于半只脚踏进了鬼门关!
不死也要脱层皮,落下终身残疾!
最后,像垃圾一样被逐出京城!
这看似“仁慈”的免死,实则是比死刑更残酷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