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番外 至冬的慈爱(第2页)

无所谓了,反正只是来玩的,兰斯从来不认为自己能在至冬留多久。

就从对方光明正大发传单招揽人,还有奇葩的填表格行为,兰斯就觉得这个家族走不远,这个首领不太行,多半和前几任一样,结局是死在自己的手里。

杀死家族首领,这是兰斯叛离家族的唯一方式。

调动到巴顿大人手底下后,兰斯接手的是政务上的工作,关于特拉比亚城镇建立的,听起来很核心,实际上兰斯能做的都是杂活。打印文件,递交资料,跑腿。

时间久了些,工作就多了,测量现场,规划新区,修路经费计算。

活的像是一个尽心尽力的政务职员。

天亮了去上班,勤勤恳恳工作半天,吃个午饭小憩一会,下午继续伏案工作,傍晚下班,回家睡觉。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后,兰斯站在洗手池前面对着镜子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做什么??

他加入的真是黑手党?而不是什么当政机关?

论一个黑手党首领杀手是如何一步步变成政务社畜的。

某一天的傍晚,下班回家的兰斯在路边找了个石头墩子歇一会,他手托腮看着海边夕阳,思考自己未来的去路。

被一个小男孩叫住了。

“大哥哥是至冬的人吗?”小男孩看着只有八岁左右,蓝色的眼睛好奇的看着兰斯。

“嗯,我是黑手党哦,怕不怕?”

“不怕,你们是好人。”小男孩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塞到了兰斯手里,“这个给你。”

巧克力外包装保护的很好,但摸着里面的巧克力却有融化的迹象,而男孩身上的衣服有点旧,想来家境不太好,这块巧克力或许是他难得能吃到的零食。

“坏人的车子撞到了爸爸,然后跑掉了,妈妈说,是你们抓住了坏人。”小男孩继续道,“还帮妈妈找到了工作。”

兰斯看着男孩,有那么一瞬间他在男孩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年幼时的影子。

哈,真不像是一个黑手党。

兰斯拍了拍男孩的小脑袋瓜,毫不客气的拿走了巧克力。

他对至冬首领有了兴趣。

从这日起,兰斯拼命的展现自己的能力,努力的往上爬,终于有一天他做到了巴顿副手的职务,在一次会议中,有幸跟着巴顿进入到办公室,见到了至冬的首领。

这位一人灭了好几个黑手党家族,白手起家建立至冬的传奇人物。

传奇人物才十三岁。

这个世界终究变成了他不理解的模样。

他十三岁的时候在做什么?哦,他十三岁的时候在训练,思索什么时候割掉首领的脑袋。

好吧,突然不意外了,至冬首领只不过是走的比他更快一些,而且是自己建立的家族。

收起了自己的轻视之心,兰斯开始仔细观察这次的Boss。

如果合格的话,就是他未来唯一的主人了。

莫洛斯很聪明,下属汇报的内容他只要听一次就可以记住,并且给予正确的指示。不像以前的蠢货,说三遍都没明白自己在讲什么,除了只会嚷嚷着抢地盘就是闹着要赚大钱,然后去吃喝玩乐,但怎么抢怎么赚,除了黑暗产业以外没点正经想法,还全部推给下属,干得好夸一句,干不好就骂废物,到底谁才是废物?

莫洛斯不自私,赚到的钱绝大多数都用于城市建设和民生以及部下的工资和奖金福利,只有很小一部分用在了莫洛斯自己身上,而且都是正常的吃用,他对食物没有太大的要求,吃饱就行,不难吃就好,哪怕有时候遇到不喜欢吃的,也不会发脾气骂人,只会默默的用眼神表达自己不开心。不像是以前的蠢货,得到的钱恨不得随身揣着,全部砸在女人和房子以及车子上,给下属多一分怕是要心疼死,任何不顺心的事就打骂砸。

莫洛斯很随和,他容许任何一个人提意见,哪怕和他想法相悖,莫洛斯也会思索对方说的话对错,是否可行,如果对方说的对,他也不会死皮赖脸的非要维持自己作为首领的面子,直接干脆的表示按照对方的想法来,如果这个想法创造了很高的收益或者成效,还有额外的奖金。不像以前的蠢货,哪怕有一句话的反驳,就会被认为是在触犯首领的威严,必须被惩治。

普通人在公司上班,遇到一个好的上司是一件很难得的事,那么黑手党想要遇到一个好的首领,更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黑手党家族基本都建立在血和尸骸的基础上,也因此九成九的黑手党首领都和暴力与残忍挂钩。

莫洛斯也有着暴力与残忍的一面,他对于扰乱特拉比亚治安的恶匪毫不留情。

兰斯曾经亲眼看到一个强迫幼童的犯人被至冬的处刑队抓到,折磨致死的事。

对待发现的间谍,背叛的成员,处刑队也没有手下留情,尸骨拖走埋葬,地下的拷问室墙壁和地板上的血迹一层又堆一层,根本清不干净。

接触到技术部门的威尔帝后,兰斯就明白了,至冬招人时不畏惧来者出身,是因为他们总有办法调查出对方目的和犯事的证据。

兰斯进入至冬后没有联络过其他家族,没有做违背规则的事,自然就没有触及到至冬黑暗的那部分。

但这不是减分项,反而是加分项。

温柔和残忍融合的恰到好处,莫洛斯对于兰斯来说,就是他梦想当中的Boss。

回想起自己当初因为一张传单而加入的至冬,还有填写的那张表,兰斯就想要笑。

是的,这就是一场求职,当他审视了对方确定满分后,就该展现自己被对方挑中了。

兰斯想要站在莫洛斯的身边,成为他最信任的臂膀。

什么样的人才是莫洛斯需要的呢?

兰斯经过一天一夜的思考总结后,认为莫洛斯需要一个管家型的人才。

在兰斯眼里,莫洛斯作为首领一堆优点,却无法掩饰他在私人生活上很不会照顾自己的事实。

穿衣服很随便,有衣服就往身上套,完全不在乎搭配问题,甚至有时候衣服薄了都无所谓,反正他冻不着。喝茶很随意,不管热还是凉,有东西入口就行,不好喝了就丢一边不去碰,反正渴不死。桌上的文件堆积的乱七八糟,每个人送来的文档无法归类,莫洛斯也懒得整理,从左到右部分轻重缓急一起处理,反正他做得完,可以不睡觉。

这绝对不行!!

但同时,兰斯也从莫洛斯生活习惯上看出,他以前应该是有过仆人的吧,因为生活细节处被人照顾着,所以他才在这方面有那么一点点的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