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解释(第3页)

高嘉慧继续说道:“退一万步来讲,再看第三条,他如果达到了标准,形势对他不利,他在审判前把钱退回去,那他也不会被判刑事处罚,所以他是有退路的。”

杨大宝急得抓脑袋,气道:“那就真的没办法了吗?”

高嘉慧安慰道:“大宝,你跟小兰两个人跟我一组的时间不长,你们以前在经侦,做得不是反诈工作,所以不了解这诈骗的定义是很难的,我们这不像刑侦那边,人死了,马上就能立案,我们要比对着条款来工作。像上次袁媛的案子,我为什么要卧底到李嘉靖家去?就是因为袁媛是否诈骗也不好定性,所以我需要在他们身边来收集证据。不过也不要灰心,在立案之前,我们也有收集证据的权力,不用坐以待毙。”

“反诈可真憋屈,明明骗子就在眼前,却不能拿他怎么样。”杨大宝的士气被伤得很重,“要是像赵震那样,我们能果断出手就好了。”

“赵震的情况又不一样,他是犯罪事实绝对清楚,人证物证俱在,我们当然能马上制定抓捕计划。”高嘉慧试图给杨大宝找回一点信心,但他们的工作的性质就是这样,骗他也没有好处。

“早知道今晚上出不了结果,我就不买这破玩意了,白花钱。”杨大宝现在看着“元宝金”就来气,“嘉慧姐,那我们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现在,最麻烦得是我们没法光明正大去李子桓的事业部进行调查,因为李子桓肯定不会配合,不然对着生产线来对照他的宣传,说不定能抓住虚假宣传这一条,看看够不够得上诈骗,即使够不上,也能以民事责任责令李子桓停止‘元宝金’。”高嘉慧话锋一转,“所以,话又说回来,恐怕咱们还是得靠李清河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