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恶城管被抓,刘超辉怒怼姚征(第2页)

 邢耀威问:“你是不是邵东?” 

 邵东道:“没错,我就是邵东。” 

 邢耀威道:“你是邵东就对了,你涉嫌寻衅滋事,我们依法对你刑事拘留。” 

 邵东不服气:“我是公职人员,怎么可能寻衅滋事,我没有。”一边又给病房里他的兄弟说:“快给我岳父打电话。” 

 邢耀威道:“不要费劲了,周铭己经被抓了,他来不了了。.幻*想′姬+ ′毋¢错/内?容¢” 

 邵东咆哮:“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岳父可是给王县长请示过……”,话说到这,又感觉不合适,改了口:“经常请示工作,是王县长的人,他怎么可能被抓?谁能抓了他?你是哪个部门的,我怎么不认识你?” 

 邢耀威冷声道:“我是驿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邢耀威。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 

 邵东一听是市局的,没办法耍威风了,但还是狡辩:“别说你是市局的,就算你是省厅的,你告诉我,我正常执法,怎么就寻衅滋事了。” 

 邢耀威道:“还真是一个法盲!那我就给你普普法,《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西)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三次吃了霸王餐不给钱,属于强拿硬要情节严重,你在吃了霸王餐后,因为人家给你要钱,就随意殴打他人,属于情节恶劣;在别人见义勇为阻止你的时候,你倚仗权势,聚集一百多人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还有,你涉嫌故意殴打他人导致受害人的腿被打断,涉嫌故意伤害罪。你说说,这几条是不是真的?” 

 邵东还在狡辩:“我那是在执法。” 

 邢耀威怒了:“那我就再给你加一条,滥用职权,涉嫌渎职罪!” 

 “带走!”随着邢耀威一声令下,几名警察架起邵东就走。 

 刚刚离开的邵新宽听到一个城管队员给他打来的电话,说邵东刚刚被市公安局的人抓走了。就赶紧给王猛打电话:“县长,十万火急,求你救一下我儿邵东,他刚刚被市公安局的人抓走了,人还没出西螺县。” 

 王猛知道今晚发生的事情,还在为邵东和周铭能把李飞弄死而高兴呢,刚刚在姚征那里邀过功,这邵东怎么就被抓了?王猛就问:“理由是什么?” 

 邵新宽焦急地说:“我还没细问,有点急,我怕再晚小东就被带出西螺县了,我们就更无法说话了。” 

 王猛说道:“你先问仔细再说,我这边也问问情况。” 

 邵新宽赶到了医院,问病房里住院的城管人员怎么回事。有一个城管队员拿出手机,把他偷录的录音放给邵新宽听了一遍。邵新宽让这个人把录音转给他,他首接转给了王猛。 

 王猛刚刚给姚征打过电话,求助市长把邵东救下来。 

 刚求救完毕,就看到了邵新宽转过来的录音文件,打开听了一遍,又立即转给了姚征。 

 这时候的姚征正在给刘超辉打电话:“我说刘超辉,你们市局是不是手伸的太长了?西螺县的事情应该交给西螺县自己去处理,你们市局怎么能首接插手下面的案件呢?我建议你们把抓走的城管局的人移交给西螺县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