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公堂审判(第2页)

“县太爷!草民也有冤屈,望县太爷为草民做主!”

与此同时,人群中一对夫妇高喊冤枉,挤了出来。

“哦?你们又有何冤屈,细细说来!”

“草民吴氏,同为吴县清溪村村民。去年七月,周通见色起意,于吴县城中将小女虏至周家玷污,草民得知此事,告知县衙,却被周家跟上任县太爷诬陷,是小女利用美色索取钱财,最终被屈打成招!”

“凶徒逍遥法外,小女不忍受辱,终投湖自尽。可……”

“可……”

说到此处,吴氏哽咽。

“可什么?”

孙弘懿询问出声。

“可……小女并非投湖自尽,而是……死于他人之手!”

“凶手,正是周通!”

吴氏的话,宛如一颗炸弹,引起围观百姓议论纷纷。

“什么!你说你女儿死于周通之手,可有证据?”

“有!聚贤楼说书先生,孙秀才亲眼所见!”

随着吴氏话落,孙弘懿抄起惊堂木再次落在桌案上,原本嘈杂的县衙再次安静下来。

“证人可在!”

一身着灰色长袍,头戴儒巾的中年男子从人群中快步走出,去到公堂。

“学生孙林,见过县太爷!”

孙林朝着孙弘懿拱手行礼。

大名《律令》,秀才见官,无需行跪拜之礼。

“孙秀才,本官问你,吴氏所言是真?”

孙林再次拱手行礼:“回县太爷,确有其事,乃是学生亲眼所见!”

“案发至今已过一载,你既知事情真相,为何不报官?”

当孙弘懿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也随之恍悟。

官商勾结,狼狈为奸,若是孙林真报官,会是什么后果可想而知。

“县太爷,不是学生不报官,而是学生不敢……”

“吴氏之女投湖自尽,死因乃仵作亲下定论……”

孙林这番话,印证孙弘懿所想。

孙弘懿目光看向周通:“周通,你可还有话说!”

此刻周通,六神无主。

“县太爷,这不过是他们在诬陷小儿,没有真凭实据,难不成仅凭孙秀才一口之词,县太爷就要将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小儿身上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