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6章(第2页)

当天,精于法度制定的越王李贞,以及如今任职刑部侍郎的裴律师便被李承乾叫到了御书房。

“火器乃是杀器,今后流通民间少不得被一些有心人握于手中,朕虽不惧,寻常百姓则不然,除却那些在我大唐新土,开设了农庄或是各种产业的百姓,在我大唐本土,以及中原腹地生活的百姓,大多还是过得随遇而安的平静日子。”

“因而,这火器哪些地方准备购买,哪些场所禁止被带入,哪些人可以带,哪些人不能带,若是购买火器需要哪些限制,又要多久主动前往当地火器局报备......这些朕希望你们能够拿出一个详细的章程出来。”

李承乾这边说道。

李贞以及裴律师两人脸上均是面露凝重。

裴律师张了张嘴,看了一眼身旁的李贞,觉得有些话不适合现在说。

但是,李贞可就没有那些顾忌了。

“皇兄,若是那些在海外有飞地,或是经营产业的国公侯伯,也欲购买火器,那.......”

现实便是如此。

总不能准许民间百姓购买火器,但却不能让权贵购买。

天底下也没有这样的道理,但是,火器这种东西,到了普通人的手中,那顶多就是防身的工具,亦或是出远门的时候对宵小之辈的一种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