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最佳力压最美(第2页)

随后引用汉东省近年的恶性犯罪数据,论证 “严厉惩罚对犯罪率下降的直接影响”,立论扎实,赢得不少掌声。

轮到李长青发言,

他站姿挺拔,神态沉稳,

目光扫过全场,

“对方辩友混淆了‘手段’与‘目标’。惩罚犯罪是法律的手段,保障人权才是其终极归宿。我们惩罚盗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财产权,惩罚杀人,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权 。所有惩罚行为,都指向‘让人活得更有尊严、更安全’这一人权核心。若将惩罚本身当作目标,极易陷入‘为了惩罚而惩罚’的误区,甚至滋生酷刑、冤假错案等侵犯人权的乱象。”

随后拿出最高法的几个冤假错案判例作为补充。

同样赢得掌声。

双方论战开始,

钟小艾队:“保障人权不能成为纵容犯罪的借口!对受害者而言,罪犯得不到惩罚,就是对他们人权的最大践踏!”

李长青队:“对方辩友恰恰说反了。真正的人权保障,从来都包括受害者与犯罪者双方。我们严惩罪犯,正是对受害者人权的保障;但我们禁止刑讯逼供、保障罪犯的辩护权,是为了避免无辜者蒙冤 —— 这两者并非对立,而是保障人权的一体两面。就像汉东省去年破获的团伙诈骗案,警方既依法逮捕罪犯,又保障其合法诉讼权利,最终既让受害者追回损失,也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这才是法律的终极追求。”

钟小艾队:“可在现实中,过度强调犯罪者人权会束缚执法者手脚!比如某些嫌疑人利用‘沉默权’规避调查,导致案件久拖不决,这难道有利于社会公正?”

李长青队:“‘沉默权’不是犯罪者的‘特权’,而是防止冤假错案的‘安全阀’。执法者的职责是搜集证据,而非逼迫口供。如果因为嫌疑人行使合法权利就无法破案,恰恰说明侦查手段需要进步,而非人权保障需要倒退。再者,法律不仅约束公民,更约束权力 —— 保障人权,本质上是防止权力滥用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这比惩罚单个犯罪者,对社会公正的意义更为深远。”

交锋进入白热化阶段,

钟小艾理论全面,观点明确,

李长青思维宽广,话风犀利,理论充实,每一次发言都好像一块巨石砸下来,

辩论会就像高手过招,

同样考验功力深厚和招式巧妙程度。

如果说钟小艾耍的是落英神剑掌,

那李长青用的就是降龙十八掌。

面对李长青的强大压力,

钟小艾都渐渐有些不支的感觉,这还是她第一次被一个同年龄段青年男子力压一头。

她很不服气但又无力反抗。

最后总结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