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奴隶(第2页)

 约翰一名自由农哪有什么资格穿皮革?这位狡猾的男人,无非是想将皮革送给男爵大人的扈从,好让他能接管堡中唯一的磨坊。

 磨坊中的油水有多大谁都知道,上一任磨坊主就靠着吃拿卡要赚了不少芬尼,当然,最后的下场是被男爵当猪宰了...

 酒馆主人默默注视着贪婪的抚摸狼皮的约翰,暗自冷笑,只有傻瓜才会去当磨坊主,明眼人谁看不出来,磨坊主就是男爵大人特意设的鱼饵,专门等着肥鱼上钩。

 吕克静静看着外号是耳聋的约翰,他的目光一开始确实非常惊喜,可随着抚摸观察慢慢冷却消失。

 “只有三张狼皮,霍夫曼大人可未必满意...”

 耳聋的约翰嘀咕几句,抬起头看向吕克,随即皱眉。

 这位游吟诗人怎么看起来比自己还像个士兵?

 “多少钱?”

 约翰言简意赅。

 “六十芬尼一张!”

 “什么?麻烦你大点声,我在战场上伤了耳朵,听不见。”

 吕克闻后恍然大悟,随即竖起两根手指大声道:

 “六十芬尼一张!当然,如果你想购买三张,那我只要一百五十芬尼。”

 森林狼大多为灰狼,毛皮柔滑,非常值钱,五十芬尼相对是便宜的价格了。

 约翰点点头,他在战场上缴获了不少战利品,这些钱对他来说不算太昂贵,要不然也不会想要去谋求磨坊主的位置。

 “莱恩!莱恩!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还不快出来把狼皮收起来!顺便把老子的芬尼取出来!”

 约翰又观察一会儿,然后转身骂骂咧咧的对着屋子呼喊一个名叫莱恩的家伙

 “该死的,如果被我发现你敢贪污我的芬尼,我就扒了你的皮!”

 顺着约翰的叫骂,一名大约十五六的男孩从屋子里走出,男孩一头金色卷发,淡蓝色的瞳孔看不出什么情绪,只是快步抱出一罐陶器跑出。

 酒馆主人似乎认识这个男孩,瞧见对方走出耸了耸肩膀:

 “我说约翰,你可真是幸运,其他人的奴隶都被男爵老爷收走卖到石矿了,你倒好,因为霍夫曼大人的帮助,反而被你留下了一个奴隶。”

 “呸,留下又有什么用,饭不少吃活却干不了多少,甚至还不能帮老子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