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奴隶(第3页)

 约翰的粗鄙言论让酒馆主人撇撇嘴,这些抱着山羊屁股都敢上手的家伙还嫌弃一名眉清目秀的男孩?

 别以为他不知道,是因为他想强上人家时,差点被男孩咬掉了耳朵罢了,虽然因为这事他差点打死莱恩,不过却再也没敢动手动脚。

 只是平常的打骂斥责与日增多。

 一旁的吕克听到后,关注的重点却截然不同——这里的奴隶已经被卖掉了?

 那自己岂不是来晚了一步?

 难道要换了芬尼后再去更远的郡内买奴隶?

 吕克心思急转,这个世道长途跋涉可不是一件安全的事情,尤其是还揣着大量芬尼的情况...

 吕克思考着对策,目光突然聚焦在帮约翰收拾狼皮的莱恩身上。

 莱恩虽然只有十几岁,因为营养不良面黄肌瘦,但吕克能看出,对方骨架不小,并不羸弱。

 “你是哪里人?”

 吕克忽然对着莱恩问道。

 正捡起狼皮的莱恩听见是在问自己,有些诧异,但随即规规矩矩道:

 “我是普罗旺斯人。”

 “哦?普罗旺斯?”

 勃艮第地区是一个笼统的概念,现如今勃艮第地区被化为了勃艮第公国、勃艮第伯国,以及勃艮第王国。

 勃艮第王国其实就是普罗旺斯。

 “那你是怎么在勃艮第伯国被约翰俘获的?你的家人呢?”

 “尊敬的先生,我的家人都已经去世了,我是逃荒逃到勃艮第伯国的,随后被抓了壮丁,之后就被约翰老爷俘获了...”

 莱恩不明白吕克为什么问这些,但还是如实回答,并微微鞠躬。

 而听见回话吕克略微有些差异,对方的表现不像个农奴之子。

 “冒昧问一句,你父亲生前是做什么的?”

 “他是名木匠,大人。”

 “约翰,只要一百芬尼三张狼皮就是你的了,不过你的这位奴隶需要转让给我!”

 木匠一词一出,吕克果断扭头,对着旁边因为耳聋不知道两个人说什么的约翰高声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