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进化论与基因论

 第79届英国科学促进会上,李奇维首次见到了达尔文的三儿子,费朗西斯教授。 

 今年62岁的费朗西斯白胡白发,说话时一抖一抖,显得非常有威严。 

 他虽然是植物学教授,但显然家学渊源,各种科学知识信手拈来。 

 尤其是对于父亲的进化论,那更是如数家珍,书上的每个词他都记得。 

 他的研究方向,就是进化论在植物中的应用。 

 费朗西斯在年轻时就随父亲做研究,后来还整理了达尔文的部分信件。 

 可以说,达尔文的思想对他影响很深。 

 此刻,他正站在演讲台上,宣传父亲的理论:进化论。 

 而台下的观众则听的如痴如醉。 

 并不是因为进化论本身多么牛逼,而是因为它推翻了神创论。 

 这种科学与宗教的碰撞才是普通民众喜闻乐见的。 

 1859年,达尔文集各家之所长,发表了《物种起源》一书。 

 该书一经发表,立刻在世界上引起轰动。 

 所有人都被它其中的理论给震惊了。 

 进化论的核心观点有两条: 

 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 

 后来,进化论的超级粉丝,赫胥黎竭力传播进化论,并提出了著名的人类起源问题。 

 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 

 这句话对于宗教的杀伤力,比哥白尼的日心说,要巨大无数倍。 

 一时间,所有宗教人士都对进化论口诛笔伐,认为它是异端学说。 

 当然,达尔文和赫胥黎生活在了好时代,这个时代的宗教已经失去了其威严,只能打打嘴炮了。 

 于是,双方在往后的岁月,不停地爆发多次辩论。 

 一方坚持神创说,认为是上帝创造了人类。 

 而另一方则坚持进化论,认为人类是从动物进化而来,不是什么“万灵之长”。 

 进化论的伟大之处也正是在此。 

 尽管目前它有种种的缺陷。 

 但它把人类从神创论中解放出来。 

 人不再是神的附庸! 

 李奇维想到这里,心想要是给我披上红衣,我保证把进化论反驳的体无完肤。 

 甚至要是让我当教皇,我能证明神创论的正确性。 

 第二,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 

 这一条后来被华夏的严复翻译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也就是所谓的天择理论。 

 形象来说就是,可能本来长颈鹿的脖子没有那么长,但是如果它的脖子不长,就会因为吃不到食物而饿死。 

 所以脖子长的长颈鹿活了下来,而脖子短的死去了。 

 经过了很长时间之后,所有的长颈鹿都是长脖子了。 

 注意,进化前短脖子的长颈鹿和进化后长脖子的长颈鹿,已经不是一个物种了。 

 那些短脖子鹿都被自然淘汰了。 

 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微小的变异不断积累,最终成为显著的差异。 

 由此导致亚种和新种的形成。 

 再比如,某个动物突然长了一颗牙齿。 

 有了牙齿,它进食的效率就更高了。 

 它获得了巨大的生存优势,繁衍的后代也更多了。 

 于是牙齿就一点一点进化,传递下去。 

 有牙齿的动物,和之前没牙齿的动物,也不是一个物种了。 

 进化论,进化论,是指一个动物进化成另一种动物,而不是单纯多个器官,多个功能。 

 这和所谓的“用进废退”不是一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