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进化论与基因论(第2页)

 值得一提的是,严复翻译的《天演论》并不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而是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中的一部分。 

 天择理论的核心是渐变。 

 达尔文认为生物的进化过程是渐变的,是经过了长期的自然选择。 

 这里的长期是很长很长的时间。 

 比如长颈鹿的脖子,不是一年,十年进化来的,而是需要数亿年。 

 就因为这一条,当初的开尔文勋爵,曾反对过进化论。 

 因为他通过热力学的方法,计算出地球的年龄只有一亿年。 

 对于物理学家的挑战,达尔文无法反击,因为他数学物理太差,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他只说早晚有一天,人们会发现地球的年龄比开尔文勋爵计算的,要大的多。 

 达尔文是对的。 

 现代地质学家早已测算出,地球的年龄和历史,足足有四十五亿年之久,足够支撑进化需要的时间了。 

 达尔文在提出进化论后,当世的科学家大多数都是认同的,他们认为生物确实是在进化。 

 只不过在第二点上,存在分歧。 

 达尔文认为生物进化是因为自然选择,大自然就像一个筛子,筛选出它想要的物种。 

 而其他科学家则有不同的观点。 

 有的认为进化的动力是物种内在,物种自己有想要变好的能力。 

 还有的认为进化是物种突变的结果,即一次跳跃式

的变化,就能完成物种之间的改变。 

 此外,还有灾变论,即认为是自然灾难推动了物种的进化。 

 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之所以不能压倒其他理论,是因为他解释不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用来供自然选择的差异性性状的来源是什么。 

 比如长颈鹿为什么会长出长脖子,动物为什么会出现牙齿,等等。 

 这些需要另外一个概念的加入。 

 从后世的观点看,19世纪的生命科学领域有两位绝代双雄。 

 一位是提出进化论的达尔文,而另一位就是提出基因论的孟德尔。 

 “一些他妈的豌豆!” 

 让后世所有理科生头昏脑涨的豌豆杂交实验,就是这位大佬的杰作。 

 李奇维现在想起来,依然瑟瑟发抖。 

 但是真实历史上,孟德尔却非常地憋屈。 

 1859年,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 

 仅仅7年之后,1866年,孟德尔就发表了《植物杂交实验》,并首次提出了遗传因子的概念和遗传学两大规律。 

 1909年,丹麦遗传学家约翰逊,在其《精密遗传学原理》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基因”的概念,取代遗传因子的说法。 

 《物种起源》发表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但孟德尔的成果却无人问津。 

 原因有几个。 

 第一,《物种起源》发表后,生物学家全部都转向了生物进化的讨论。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修道士的实验,根本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 

 第二,孟德尔的思想太超前了,他首次把统计学、数学引入了生物学中。 

 这对当时的生物学家来说,就好像把量子力学介绍给牛顿一样。 

 那些生物学家连孟德尔的论文都看不懂。 

 孟德尔还曾把结果寄给达尔文,但是后者并没有任何回复,想来是没有看。 

 如果达尔文认真看了,把基因的概念,和进化论结合在一起,那就更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