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有限责任(第3页)

 …… 

 第二天的报纸并没有刊登关于华夏银行的事情,毕竟现在只是酝酿准备阶段。 

 其他事情都如实刊登了上去。 

 “尽整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俸禄和工资有啥不一样的?” 

 “就是,一个名字而己。” 

 “名字?你每个月能领到禄米吗?” 

 “领不到。” 

 “既然领不到,叫禄米肯定不合适。” 

 “你们看这个,大统领建议商行设置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 

 “什么意思?” 

 “意思是通过商行将个人的钱和商行的钱区分出来。” 

 “商人是保护了,如果他们把钱转移了怎么办?” 

 “你小子耳朵塞驴毛啦?刚才报纸上不是说了吗?要限制,对于大家工资和借款都会有限制。” 

 “什么意思?” 

 “上面建议是,有限责任商行的老板,未赚钱盈利前,他们一个月工资不得超过华夏普通工人的5倍,赚钱后,根据商

行规模,个人工资不得超过商行净利润的5%。 

 至于上面提到的借款,建议65%是红线,超过70%进入破产清算。” 

 “这不是占便宜吗?我商行价值1000万,欠了700万就要被逼清算?” 

 “商行价值1000万,临时处理还不一定值700万。” 

 “就是,如果他们随便借钱,今后窟窿不是又扔给我们吗?亏了的钱还不是我们填。” 

 “我觉得挺好,发展慢点可以,尽可能不要坑害其他人。” 

 “就是,这样对大家都好,画了红线,商行自己也有底。” 

 “怎么说呢?利弊都有。” 

 不远处胡昭对着陈群问道,“长文以为议会能否通过?” 

 “大概率能通过,这样做对大家都好,商人也敢投资,不至于动不动倾家荡产。 

 还有一点,那就是政府减少了麻烦,百姓减少了负担。”陈群微笑着说道。 

 “现在我有点明白朝廷为何不发展商业了,这玩意儿太麻烦了……哈哈哈。”胡昭开玩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