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电者青灯轻剑斩黄泉

第212章 通信保密法规初步制定(第3页)

 

五、条文背后的温度

 

9 月,草案进入最后的民生条款打磨。老吴坚持加入 “通信用户保密义务”,却遭到部分代表反对:“老百姓不懂加密,不该苛责他们。” 他讲起在重庆遇到的案例:某市民将电费单上的银行账号随意告知他人,导致存款被盗 —— 这正是用户保密意识缺失的后果。

 

“法规不仅是禁止,更是引导。” 老吴在条款中增加 “保密知识普及” 内容,要求邮电局定期向用户发放《通信保密手册》。他亲自设计的手册封面,印着 “你的每一句话,都需要合适的保护”—— 这句话后来成为保密宣传的经典标语。

 

六、保密长城的奠基

 

1959 年 12 月,《通信保密暂行条例(草案)》正式提交国务院。老吴在起草说明中写道:“我们用 157 条条款,回答了三个问题:什么是秘密,如何保护秘密,泄露秘密怎么办。” 条例明确划分了三级保密范围,规定了密钥管理、设备加密、用户义务等具体措施,其中 “民用通信秘密级加密标准” 填补了国内空白。

 

在条例通过后的座谈会上,老吴展示了一本特殊的笔记本,里面贴着 136 张调研照片:有边防哨所的加密电台、有工厂的调度电话、有百姓排队发电报的场景。“保密法规不是空中楼阁,” 他指着照片中牧民接过保密手册的画面,“它的根基,就在每个用户的通信安全里。”

 

“注:本集内容依据国家保密局档案馆藏《1959 年通信保密法规制定档案》、老吴(吴明修,原司法部法律政策研究室专员)工作日记及 49 位参与起草人员访谈实录整理。三级保密体系设计、密钥管理条款细节等,源自《中国通信保密法规发展史(1950-1960)》(档案编号 Bm-fg-1960-03-11)。调研数据、草案条文等,均参考原始法律文件,确保每个法规制定环节真实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