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永乐王秋清逸
第四百五十五章:作战布置之经济手段2(第3页)
用大白话说就是:晋商用市价四五成的骨折价,收走牧民的牲畜,运到内地一转手就能以市场价卖出去,利润翻倍不止。
是不是以为晋商的这个手段就很令人发指了?
所以说诸君还是太善良了,要知道这个世界没有最狠,只有更狠。
晋商还有一个更狠的掠夺手段,他们发明了一种割韭菜根的方法……放母畜,收子畜的金融创新。
打个比方:借给你十头母羊约定好,三年后不仅要还十头母羊,还要加上这三年里母羊生下的大部分羊羔。
牧民辛苦饲养,承担疫病等风险,最后大部分收益却被晋商拿走。
晋商就这样用金融杠杆,把原本应该自由放牧驰骋的牧民,变成了他们的打工仔。
根据清末民初的调查报告:在外蒙古地区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成年男性牧民,都背负着晋商的沉重债务。
很多人终其一生,甚至是子孙数代都在为还债而劳作。
牲畜牧场这些草原经济的根基,就这样源源不断的通过金融管道,流入了晋商的口袋。
当债务像山一样的压垮了牧民,连牲口都被搜刮干净后,晋商还能榨取什么?
答案……人。
还不起债的牧民,男的被迫给晋商当苦役,为他们放牧,运输货物,甚至是充当保镖打手,女的则可能被抵债为仆役。
这已经不是个别现象,清代档案和蒙古地方文献里,这种人身为质的案例比比皆是。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里记载了清廷的禁令要求:禁止商人私债准折。
这恰恰说明这种现象有多么的普遍,多严重。
在靠近内地的蒙旗,如哲里木盟,晋商甚至是通过债务关系,直接控制了部分蒙古平民的劳役权,让他们为自己耕种土地,看管店铺。
晋商靠着这套精妙绝伦的金融武器,晋商在蒙古草原上的势力,于乾隆,嘉庆年间达到了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