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变更公诉意见!
审判长周建国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心中暗叹一声。
他拿起法槌,正准备宣布辩论终结。
就在此时,王自健,那个几乎已经被击溃的男人,却猛地抬起了头!
“审判长!”
王自健几乎是嘶吼出声!
“我请求变更公诉意见!”
全场皆惊!
只见王自健死死地盯着张伟。
“即便上诉人不构成教唆犯罪!”
“但他在冲突由口角升级为斗殴之后,非但没有离开,反而持续用语言进行煽动和助威,吸引了更多的路人进行围观拍摄!”
王自健从助理手中夺过一个证物袋,高高举起!
里面赫然是几部手机!
“这是警方从其他五名围观者手中收缴的手机!里面都清晰地记录了,当被害人已经倒地,失去反抗能力时,上诉人张强,依旧在人群中高喊着——‘打死他这个鳖孙’!”
“他的行为,已经为暴力犯罪的持续,创造和维持了极为有利的心理环境!”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王自健一字一顿,从牙缝里挤出最后的反击!
“其行为,至少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
他深吸一口气,抛开了所有复杂的理论,打出了最后一张牌——情感与社会危害性。
“审判长!”
王自健的声音嘶哑,却带着一种悲愤。
“我承认,辩护人的逻辑天衣无缝!就算从法理上,我们无法完美地将张强的行为定性为教唆!”
“但我们回归案件的本质!一个与被害人有私怨的人,在公共场合,看到被害人与他人发生冲突,不仅不劝阻,反而火上浇油,用最激烈的言语和动作公开煽动暴力,并直接导致了被害人被一群陌生人围殴致重伤!”
“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难道不大吗?!其主观恶性,难道不深重吗?!”
“如果今天,因为一些所谓的‘法理瑕疵’,就让这样的行为不受刑事追究,那将向整个社会传递一个怎样可怕的信号?!”
“是不是以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街头,对自已看不顺眼的人,肆意地煽风点火,挑动暴力,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说一句‘我只是开了个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