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变更公诉意见!(第2页)

 

“法律,不外乎天理人情!一审判决,罚当其罪!或许经过今天的辩论,当事人已不适用于教唆罪,但是寻衅滋事罪是法律对其最低的底线!”

 

这一番话,充满了道德的感召力,让旁听席上不少人都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是啊,不管怎么说,张强这事做得太不地道了,放了他,确实让人心里不舒服。

 

然而,张伟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像在看一个最后的、无力的挣扎。

 

“王检,你终于不讲法律,开始讲人情了。”

 

张伟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

 

“不过这一次,我得部分同意你的观点。”

 

他竟然同意了?

 

王自健一愣,所有人都愣住了。

 

张伟嘴角翘起一抹玩味的弧度。

 

“寻衅滋事,这个定性,很准!”

 

“只可惜,你又一次,拿错了国家的法典。”

 

张伟向前一步,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

 

“王检,你我都是法律人,应该清楚,我国法律体系中,叫‘寻衅滋事’的行为,出现在两部完全不同的法律里。”

 

“一部,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另一部,才是你口中的《刑法》。”

 

“前者,是用来管教那些在公共场所行为不端、妨碍了社会秩序、但还没到伤筋动骨地步的‘坏人’和‘蠢人’。它的惩罚是警告、罚款、最多十五天行政拘留。是教育,是规训。”

 

“而后者,是用来惩罚那些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罪人’!它的武器是徒刑、是剥夺自由、是国家最沉重的铁拳!”

 

张伟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

 

“一个是给随地吐痰的人一记耳光。”

 

“一个是给纵火焚烧房屋的人一颗子弹。”

 

“王检,你现在想做的,就是用惩罚纵火犯的手段,去对付一个随地吐痰的人!”

 

他猛然转头,直视王自健!

 

“我承认!我的当事人张强,他愚蠢,他嘴贱,他幸灾乐祸,他甚至可以说是坏!”

 

“他在街头起哄的行为,毫无疑问,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他理应受到行政处罚,拘留他十天半个月,让他长长记性,我双手赞成!”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目光充满威严。

 

“他违法!”

 

“但他,绝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