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变更公诉意见!(第3页)
“你,想用刑法,这个国家轻易不能动用的‘核武器’,去惩罚一个本该由治安管理条例来管教的公民!”
“你这不是在维护法律尊严,你是在混淆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的边界!是在滥用公权力!”
“你口口声声为了社会秩序,可如果今天,一个公民仅仅因为在街头说了几句混账话,就要被当成刑事犯,就要坐牢!”
“那才会真正地动摇我们社会的根基!”
“那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因为一时的口不择言,而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那不是法治!”
张伟的声音顿住,眼神中只剩下冰冷的裁决。
“那是暴政!”
他没有再看一眼已经失魂落魄的王自健。
他转身,面向审判席,微微躬身,用平静却无比坚定的声音,做出了最后的陈述。
“审判长,审判员。”
“刑法,是守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惩罚的是真正的罪恶,而不是愚蠢。”
“我的当事人,张强,他的行为很愚蠢,不道德,甚至违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他应该受到批评,受到教育,受到行政处罚。”
“但他,不构成犯罪。”
“将一个看热闹起哄的傻子,认定为一场重伤害案件的‘主犯’,判处七年重刑,这不仅是对共同犯罪理论的扭曲,更是对刑法谦抑性原则最无情的践踏!”
“这会让真正的施暴者减轻罪责!”
“会让别有用心者找到脱罪的借口!”
“这,不是公正!”
“综上,辩护人恳请合议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一切不合理的推论,回归常识,回归人性!”
张伟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
“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宣告我的当事人——”
“无罪!”
话音落下,张伟从容落座。
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
而他的对面,是已经崩塌的铁案,和失魂落魄的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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