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左三圈~右三圈~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

 因着昨晚那场突如其来的秋雨。

 这次,所有考生一进考场,做的第一件事就都是挂油布。

 不管下不下雨,防患于未然总归是没错的。

 像司彦这种捡到破号的,更是如此。

 司彦上次吃了亏,这次拿的油布不仅多,而且还是苏丰特意来问了号舍大小,又让小厮按着尺寸裁剪出来的。

 几块油布一挂,号舍被完完全全罩住。

 就算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也不会影响司彦考试,而且还能保暖。

 司彦忙着挂油布,苏润也没闲着。

 他正像小兽般,警惕地关注周边号舍的动静,迫切想确定隔壁考生这场究竟来不来。

 相比初试,第二场考生的确是少了些。

 抛开被雨水毁了答卷,乡试注定陪跑的考生外。

 还有一些人体弱,上场考试不幸感染风寒,无力继续。

 要不怎么说科举要有个好身体呢?

 考生人少,各种流程自然进行的快。

 直到关龙门的声音响起,而隔壁依旧没见到人,苏润这才放心。

 只见他双手合十,眺望夜空,感激道:

 “感谢大自然的恩赐!”

 这场秋雨还真帮了他一把。

 无人打扰,苏润就按照考试惯例,靠在后墙上,闭上双眼默诵四书五经醒神。

 一巡场衙役提着灯笼走过,高声提醒:

 “炭毒噬心,不可轻忽;遮布点碳,务必留缝。”

 这提醒也是才加的。

 因为上场考试有两个奇葩考生,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

 他们用油布挡雨,挡得太严实。

 连用炭盆做饭的时候,都没有撩开油布换气。

 最后中了炭毒,是直接被衙役抬出考场的。

 虽然两人及时送医,没闹出人命来。

 但他们头晕脑胀四肢无力,现在还在医馆躺着呢!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不用别人出手对付,自己就能把自己解决了。

 天光渐亮。

 随着万物苏醒,考生也纷纷开始答卷。

 乡试第二场考判五道,诏、表、诰、史论各一道。

 判就是判案。

 考生要根据给定的案情,依据大炎律法和道德准则进行裁断,并写出判词。

 这考察的是他们对律法的熟悉和实际运用能力。

 故也是阅卷官重点关注的部分。

 苏润凝神静气,开始审题。

 但举人难考是有原因的,第一道判题的题目,就没那么简单:

 【某村村民甲在村外开垦荒地耕种,数年后乙声称该地为其祖上所有,甲无文书,乙有祖上契约,如何断之?】

 像这种断案问题,首要一点就是要弄清楚双方矛盾症结和各自的合理性在哪里。

 矛盾症结一眼就明白:争土地。

 如此,苏润要做的判决无疑就三个方向:

 是判给某个人?或一人一半?再或者让他们自行协商。

 但无论是哪种,都必须有律法或者情理支持。

 苏润将甲乙分别写在草稿纸上,然后在下面开始罗列合理性和支持因素。

 首先是甲:

 1.开垦荒地。

 大炎律法中,规定了同等条件下,土地所有权优先归属开垦人。

 2.耕种多年。

 大炎土地政策有一条长期使用原则:

 如果有人长期开垦并使用该土地,且在此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则土地归此人所有。

 写完这两条后,就轮到了乙。

 其实乙没什么好说的,就一条:有祖上的契约在手。

 地契自然有法律效力。

 苏润罗列好双方情况,就开始做分析。

 首先就是确认双方的证据是否过硬。

 由题可知,甲在村外开垦荒地,并耕种多年属实。

 因此,甲的证据已经很充分了。

 至于乙?

 应该从他手中契约的年代、书写格式是否规范,到是否有见证人或印章之类佐证等,来判断契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若乙的地契无法判断真假,则土地归甲所有。

 若乙地契属实,那么按照大炎律例,甲优先开垦,多年耕种,土地当归甲。

 但因乙有地契在手,故令甲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即可。

 所以,其实土地都是归甲,区别只在于乙是否能得到一定的赔偿。

 整理好思绪,苏润很快就开始写判词:

 今有甲乙双方同争一块土地,各执一词,现审得甲于村外开垦荒地,数年耕种,邻里皆知。乙虽持祖上契约,但荒废土地多年。故甲开垦耕作之举,实为勤劳所得,且无侵占之实。今判土地归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