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子啊,救救我吧!(第3页)

 

“一审才知道,此人落草期间时常周济贫困百姓,劫来的银钱绝大部分都赠给百姓了。”

 

至此,苏润总算理解秦镶他们方才所说的‘法理不外乎人情’,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这两道题就是要让考生站在法理和人情的天秤上,左右权衡。

 

而梁玉倒是很关心最后的结果,连连追问。

 

古策也没瞒着,直接道:

 

“这案子也是从边陲小镇,一路报到了京中。”

 

“最后,初入朝堂的太子殿下亲自断案,以此人被逼无奈方才落草,多年来良心未泯为由,改判脊杖四十。”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笑道:

 

“此人后来从军,屡立战功,如今也是镇国公手下,正五品的将军了!”

 

得到了想听的答案,梁玉终于高兴了:

 

“不愧是太子殿下!”

 

连苏润都来了句:

 

“我大舅子就是厉害!”

 

这两道题都是大炎震惊一时的案子,又有情与法的极致矛盾,众人自然而然一致通过:

 

“那第三、四道判题,就这么决定了。”

 

若说前面的案子都是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酌情减轻惩处。

 

那最后一案就不一样了。

 

此案开创了大炎‘未成年人反抗欺凌,致死者免死’的先例:

 

【丁氏族兄常年欺侮其族弟,一次,年仅十二岁的族弟在与族兄一同挑土时,因被欺侮而拾土回掷,结果导致十六岁的族兄意外死亡。问:如何判处?】

 

按大炎律例,凡斗殴杀人者,只有十岁以下的孩子才可免死。

 

而熙和帝认为,丁氏族弟多年来受到族兄霸凌,且杀人乃是被欺负后的本能反抗,并非预谋杀人,故从宽处理,只让丁氏族弟赔付了丧葬银二十两。

 

这题具有开创性,被众人选为最后一道压轴题。

 

议论完后,苏润负责整理,其余人继续出题。

 

如此循环往复,时间过得飞快,直到酉时初,众人才将所有考题出好。

 

高强度的用脑也引得苏润直呼:

 

“子啊,救救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