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董事长人选(第2页)
虽然王国维说得这番话实在是夸张,无论是李子脩还是李嘉靖都不能是那个有德有才有望的人,但每个人都知道是渲染也无所谓,只要都知道是他李子脩就行。
李子脩腰板挺得笔直,他太享受这种时刻了,真可惜人生就这一会儿。
此时此刻,他心里又特别恨自己的父亲,要不是李嘉靖留下这么一个大烂摊,他也不至于要到跑路的局面,不然他愿意当一辈子集团董事长,钱多不多都不说,主要是足够威风。
王国维继续说道:“董事长之位或许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但至少得让大部分都能接受,幸好啊幸好,我们集团就有这么一个人,满足了以上所有条件。”
这一次王国维停顿了一下,然后看向李子脩的方向,带头鼓掌,于是其他人又跟着鼓掌一次。
这次李子脩不再低调,他甚至站起来伸手跟所有人示意,仿佛在说,正是鄙人。
等掌声结束之后,李子脩才重新坐下。
“我这里有两份文件。”王国维跟大家展示了一下手里封好的两份文件,“其中一份是四位总经理的倡议书,除了原有的事业部总经理,还包括了新任的第二事业部总经理马文涛以及第一事业部代总经理王国维,也就是鄙人,我们联合推荐了一位董事长,这不具备法律效应,但是代表了集团的民意,是符合集团大多数人的期许。”
这份倡议书是李子脩特意让王国维做的,为得就是营造一个民主的假象,他还没有看过,不知道李清河在上面签字没有,但李清河一个人签不签字也无所谓。
“另一份则是董事会决议,有两位董事会成员在上面签字,股份相加超过了百分之五十,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上面决定了一位符合条件的人来接任李嘉靖先生的董事长之位。”
王国维手里的这份董事会决议才是关键中的关键,当李子脩掌控了第一和第二事业部之后,他还需要自己具备法理性,所以他亲自起草了这份董事会决议,并且自己在上面率先签字,然后让王国维拿去给李子建签字,他知道李清河不会心甘情愿签字,所以跳过了李清河,最后让王国维今晚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