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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安然一边迎风行走,一边拍拍高大俊美的追风,它一身纯正的黑毛在阳光下反射着黑金光泽。“你给了我与追风在此徒步的经历。荒原很美,贺兰晴雪很美,此刻与你、与追风共度,这样美好的经历,也是无价的。”
虽然,当初来西北大漠深处的这个酒庄,是为了逃避李凌云的背叛,忘却伤痛的过去。但此刻,她有一种满足感,因为无论是那晚与林正一在银白夜色下共饮美酒,还是现在与陆和暄行走在无边荒野,这些经历,都很美好。
她总是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人间值得。
“然然姐喜欢这里吗?”陆和暄小心打探,心里五味杂尘。如果她说喜欢,他能怎样?莲石酒庄终究不是他的,是那个人的。
“喜欢。”看着世界尽头画般的贺兰晴雪,看着不远处成片成片整齐划一的葡萄园,看着脚下这片粗粝、原始、散发着野性美的荒原,司徒安然不得不承认,她喜欢这里。
“那然然姐,”陆和暄追问,“你觉得林董的提议如何?既然喜欢这里,想留在这里发展吗?”
司徒安然眼珠一转,看向这个八卦的便宜弟弟,思考着他问这个问题的意图。暄儿,他想从她这里打探出什么?
“暄儿想我以什么身份留在这里?”司徒安然将这个问题抛回给陆和暄。
陆和暄一噎,被问住了。是啊,然然姐要以什么身份留下来?难不成是林家媳妇?不,他不希望然然姐以这种身份留下来,但也不希望她走。
他,又一次感到了迷惘。近段时间,他经常这样迷惘,就像一匹迷失在大漠深处的孤狼,找不到前进的方向。
“那然然姐打算什么时候回去?”语气中,有无尽的失落。
又一次,司徒安然将问题抛回给陆和暄:“暄儿想我什么时候走?”
陆和暄又一噎。他不希望她走,但如果她留下来,很大概率会成为那个人的妻子。这就像一个死胡同,无论怎么绕,都绕不出去。
无解,无解。他才18岁,刚成年,但是成年人的世界,让他一次次感到深深的迷惘。
忽然,司徒安然在一丛匍匐生长的矮小花丛前蹲了下来。
这片干旱、贫瘠、粗粝的戈壁,看似寸草不生,实际上时不时就长有这种不起眼的角果堿蓬。有时候仅一束两束,有时候一丛丛扎堆生长,有时候甚至成片成片,连绵在荒凉的戈壁滩。
它们不仅矮小,叶子和花更是细细碎碎,毫不起眼。有淡绿色、淡粉色,如今是深秋,大多转变为淡粉色,给单调的世界装点出些许冷清的热情。
它们跟这片飞沙走石的大漠融为一体,匍匐着生长,悄悄地盛绽,没有妖娆的花瓣,没有鲜艳的颜色,甚至没有香气。等待它们的也不是蜂蝶的环绕与人们的赞赏,而是牛羊马的啃食。
擡头,司徒安然对站在太阳光圈下的倔强少年说:“与卡罗拉玫瑰相比,我更喜欢这些沙漠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