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倒逼地方主动监督(第2页)

 超过一个名额的按照百姓投票时得票多少排名,三个名额就取前三名,这样一来,县民会代表依然是百姓选举。 

 郡有所不同,原因很简单,让一个县的人投票,以华夏当下的交通等不现实,何况会耗费太大民力。 

 因此,郡民会代表是由每个县产生,两万人一个名额,低于两万人按照两万人计算,与县乡不同的是,郡里的民会代表是全职,县乡是兼职。 

 那么郡的民会代表如何产生呢?两个指标:每个乡选代表时,得票率最高的人会成为候选人,同时会将各乡最高投票率在县里排名,前三自动成为候选人;担任民会期间,给百姓办事的次数,提出问题的解决比例,监督的人是否监督到位等,这一项除了硬性数据以外,其余就是各乡民会打分。 

 为啥让各乡民会打分,因为他们是代表乡里的百姓去县里监督,去问政,去质询,那么当地的问题究竟解决没有,乡里的人最清楚。 

 华夏民会呢和地方各郡民会一样的产生方式,不同的是,为了平衡各方,还接收了一部分地方大族和士族的代表,这些人属于临时工,能否转正,取决于地方上的打分。 

 这一套操作削弱了华夏中枢力量,不过,对于各地的监管有一定好处,最大好处就是人盯人,比如一个县对于自己在郡里面解决问题能力不满意,那么他们就可以提起弹劾,华夏法律里面有一条叫不作为,一旦当地民会通过弹劾,那么换人基本就成了定局,这会让代表们想方设法给当地捞好处。 

 也许有人会说,这样一来,那么大家还有什么大局观,不都成了一群势利小人吗? 

 实则并非如此,华夏有一个普遍共识,那就是家庭好了,当地乡村自然就好了,乡村好了,县、郡乃至华夏整个国家也会好。 

 大家争夺利益是在法律框架下,这是其一;其二,民会代表权力主要在监督,他们没有行政权,能破坏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