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谈判桌上初次交锋(第2页)
他示意身旁的发改委副主任发言。副主任打开一份文件,条理清晰地阐述了政府的核心原则:
土地权属与规划权: 项目范围内核心岸线土地采用租赁或作价出资方式,不出让所有权;项目整体规划、重要节点设计及重大调整,政府拥有一票否决权。
环保刚性约束: 项目必须严格遵循我市制定的、高于国标的环保准入门槛和排放标准;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第三方独立环境监测机制,数据实时公开;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履约保证金和污染超标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
文化主导与社会责任: 成立由政府、专家、市民代表组成的文化委员会,负责业态准入、文化内容审核;承诺优先雇佣本地转产渔民和征地农民,并保障其长期权益;预留足够比例的永久性公共开放空间和普惠性文化设施。
收益分配与风险共担: 建议采用“固定收益+超额分成”的模式,保障政府基础收益,同时共享发展成果;建立包括不可抗力、政策调整、运营不善等在内的风险共担机制。
退出与监管机制: 合同需明确约定投资方严重违约(特别是环保和社会责任)时的强制退出条款和政府接管权。
每一条都像一道坚固的栅栏,将天美那匹渴望自由驰骋的“商业野马”圈定在特定的跑道内。邓鸿飞团队成员的脸色逐渐变得凝重。 邓鸿飞干笑一声:“各位领导的考虑非常周全,体现了对城市长远发展的负责态度。不过…”他顿了顿,“这些条款,尤其是环保惩罚性赔偿、文化委员会的一票否决权、以及固定收益保底,极大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不可控风险,与国际通行的商业惯例和投资逻辑存在较大差异,可能会严重挫伤投资积极性,甚至影响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天美的法务总监立刻跟进,从法律和合同角度对“政府接管权”、“无限连带责任”等条款的风险提出了尖锐质疑。
规划负责人则对“规划否决权”和“业态审核”表示担忧,认为这会束缚创意和市场灵敏度。
运营专家则计算着固定收益和苛刻环保条款下的投资回报周期,摇头表示“难以接受”。
会议室内,气氛迅速从最初的友好转向激烈的争论。双方团队就每一个关键条款进行着寸土必争的拉锯战。张涛等人试图打圆场,提出一些折中方案,但往往被双方更专业的反驳所淹没。
秋雨燕始终安静地听着,偶尔低头在笔记本上记录些什么,神色平静,看不出喜怒。
秦风也大多时间在倾听,只在关键节点插话,或重申原则,或将问题抛回给对方:“邓总,国际惯例也要符合中国国情和本地实际。我们追求的不是简单的商业利润,而是可持续的综合价值。”“风险共担是合作的基础,不能只让政府或百姓承担所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