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禅修其十一(第3页)

例如,在著名的《金刚经》中就有这样的表述:“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所说的一切法,实际上并非真正的一切法,只是为了方便称呼才称之为一切法。同样地,“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这意味着,所谓的说法者,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法可说,只是为了引导人们去领悟佛教真理而采用的一种方式。在这里,如来所说的话或者所表达的观点,都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的目的。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对这些具体名相概念的执着上,而是要通过对它们的否定和超越,去体悟佛教的真正真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佛教的教义,并将其融入到自己的生活和修行中。
《金刚经》中所提及的“筏喻”,犹如一盏明灯,其意义深远,旨在向人们传递一个至关重要的观念:宛如乘坐竹筏渡河,一旦成功抵达彼岸,竹筏便完成了它的使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理应被弃之如敝履。同样地,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运用的普通言语,乃至佛陀的金口玉言,都不过是一种工具罢了。它们的存在恰似那渡河的竹筏,是为了助力我们洞悉事物的本真,但当我们真切地领悟到这一本质后,这些工具便如同那完成使命的竹筏,不再具备实际的功效,我们应当果断地将其弃置一旁,绝不可过度贪恋。